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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永丰”)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申请融资授信贷款4800万元人民币,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新材”或“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永丰”)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申请融资授信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新材”或“公司”)为其提供融资担保。
2、简要说明:
2020年3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中国银行)》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北京银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两笔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概况
公司名称: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2日
法定代表人:李庆富
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广源大道29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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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精密冷硬薄钢板、热镀锌钢板生产、销售;热镀铝锌钢板、彩钢板、机电产品、建筑材料批发;货物进出口。
主营业务:公司主要经营镀锌板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扬子新材持有新永丰51%股权,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财务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44,079,517.07元,负债为156,824,275.90元,资产负债率为64.25%, 2018年1-12月份营业收入859,104,297.15元,实现净利润6,158,606.31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的担保协议
1、担保金额:新永丰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融资4800万元,公司为新永丰担保48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本次担保期限不超过2021年3月19日。具体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的担保协议
1、担保金额:新永丰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融资5000万元,公司为新永丰担保5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本次担保期限不超过2022年3月24日。具体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新永丰本次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融资人民币4800万元授信额度;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融资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额度。本次公司对新永丰的担保事项,是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包括本次担保金额)为10,800万元(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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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67%,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