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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名下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 被冻结银行账户基本情况
序号 | 类型 | 数量 | 被冻结账户余额(元) |
1 | 基本账户 | 1 | 60,095.43 |
2 | 一般结算账户 | 5 | 47,900.19 |
合计 | 107,995.62 |
2、 冻结原因
经公司与相关部门了解,本次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系马德明与公司合同纠纷事宜,原告马德明向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公司向其返还业绩补偿款,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所致。
诉讼案件相关情况,公司已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14)、2022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2)、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8-05)中进行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财产保全等相关法律文书。
二、公司相关的应对措施
针对原告马德明与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已委托律师积极应对处理,该案目前已开庭审理,等待法院择期宣判。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依法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争取早日妥善解决,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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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被冻结账户余额合计人民币107,995.6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4%,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9.8.1规定的情形。公司将尽快消除部分资金被冻结的风险,使被冻结银行账户尽快恢复正常。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已委托律师积极应对处理,争取早日妥善解决上述账户被冻结事项。
3、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进展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