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年9月2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将根据《修订通知》的规定,对2019年度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修订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的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2)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3)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