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万润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0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6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2日以邮件结合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T2大楼5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陈士、张义忠、谢香芝、独立董事蔡瑜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李年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其中,监事蔡承荣、常务副总裁刘姣、副总裁卿北军、财务总监向光明以现场方式列席,监事会主席梁鸿、监事姚雯以通讯方式列席。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朱锦宇女士、饶依琳女士(简历附后)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T2大楼50层电子信箱:wanrun@mason-led.com联系电话:0755-33378926传 真:0755-33378925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陈凯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内审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日常管理工作,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10月30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朱锦宇女士:198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本科学历。2013年8月至2016年3月,任职于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16年4月至2018年6月,任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2014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朱锦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饶依琳女士:199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学士,于2011年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曾任武汉翼达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法务专员、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法务主管、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7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证券事务部,2016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饶依琳女士因参加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而持有部分限制性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陈凯先生: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级会计师。2011年10月至2018年5月,任职

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2018年5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审计部总监。

陈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