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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迪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7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19-072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财会〔2019〕6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备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备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项目。

2、利润表

(1)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3)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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