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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文教育: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黄乐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黄乐平)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作为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黄乐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九三学社社员,北京师范大学法学博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7年8月至今任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2013年7月至今任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主任本人长期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及民商事诉讼工作,同时致力于人力资源法务与公司法务的研究,曾获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2023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与发展状况。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

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黄乐平6次1次5次0次0次3次

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在充分审阅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全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或者缺席情况。

本人出席了5次审计委员会,重点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审计报告、聘任财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审议。同时在年报编制过程中,与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及审计内容进行了沟通,切实履行职责,对年报的编制工作过程及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本人出席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监高2022年度的报酬情况和2023年度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本人出席了2次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四)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中介机构或者与管理层沟通等形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同时积极关注与公司所属行业相关的政策变动和外部环境,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定期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7日和2023年11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亚太事务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三)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续聘裴蕾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5日和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提名及选举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后续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照任职岗位和公司经营情况确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事项

2023年度,本人始终坚持客观、独立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就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公正地发表了专业意见并行使了表决权。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促进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黄乐平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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