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京威股份股票代码:002662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宁波惠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逍林镇新园村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2:龚斌通讯地址:浙江省慈溪市逍林镇新园村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九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京威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情况及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备查文件 ...... 12
附表: ...... 13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宁波惠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龚斌 |
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惠联控股 | 指 | 宁波惠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登记结算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本报告书中如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惠联控股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宁波惠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慈溪市逍林镇新园村 |
法定代表人 | 龚福根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时间 | 2012-06-01 |
经营期限 | 2012-06-01至无固定期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82595384567C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塑料原料批发、零售。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慈溪市逍林镇新园村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波惠联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龚福根 | 2,100 | 70 |
2 | 佘雷 | 900 | 30 |
合计 | 3,000 | 100 |
2、主要负责人
姓名 | 龚福根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330222********4459 |
住所 | 浙江省慈溪市逍林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慈溪市逍林镇新园村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 无 |
(二)龚斌
信息披露义务人龚斌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龚斌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330222********0016 |
住所 |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慈溪市逍林镇新园村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宁波惠联控股与龚斌构成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情况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7月15日披露了减持预披露公告,计划于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11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除以上减持计划外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惠联控股、龚斌分别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进行减持,导致所拥有上市公司的权益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惠联控股持有上市公司35,99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40%,信息披露义务人龚斌持有上市公司39,01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0%,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5,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8.67%,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股比例为5.00%。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惠联控股持有上市公司90,08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01%,信息披露义务人龚斌持有上市公司40,01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7%,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30,09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67%。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数量(万股) | 减持比例(%) |
宁波惠联控股 | 集中竞价 | 2020年7月10日至2022年9月16日 | 2,234 | 1.49 |
大宗交易 | 2020年6月30日至2022年9月8日 | 3,175 | 2.12 | |
龚斌 | 集中竞价 | 2020年8月19日 | 100 | 0.07 |
合计 | - | - | 5,509 | 3.67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宁波惠联控股 | 合计持有股份 | 9,008 | 6.01 | 3,599 | 2.4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008 | 6.01 | 3,599 | 2.4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龚斌 | 合计持有股份 | 4,001 | 2.67 | 3,901 | 2.6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25.25 | 0.62 | 3,901 | 2.6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075.75 | 2.05 | 0 | 0 | |
合计 | - | 13,009 | 8.67 | 7,500 | 5.0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惠联控股所持股份中被质押股份数量为30,86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龚斌所持股份中被质押股份数量为27,000,000股,合计质押的股份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7.15%,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6%。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万股) | 减持比例(%) |
宁波惠联控股 | 集中竞价 | 2022.9.6 | 3.51 | 200.53 | 0.13 |
2022.9.7 | 3.53 | 79.47 | 0.05 | ||
2022.9.15 | 3.43 | 318.64 | 0.21 | ||
2022.9.16 | 3.34 | 212.36 | 0.14 | ||
大宗交易 | 2022.8.23 | 3.67 | 550 | 0.37 | |
2022.8.26 | 3.39 | 290 | 0.19 | ||
2022.9.8 | 3.10 | 310 | 0.21 | ||
合计 | - | - | - | 1,961 | 1.31 |
除前述情况外,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宁波惠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福根
信息披露义务人2:龚斌
签署日期:2022年9月16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深交所及上市公司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所在地 | 北京市 |
股票简称 | 京威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662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宁波惠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慈溪市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龚斌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间接方式转让□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130,090,000股 持股比例:8.6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75,000,000股 持股比例:5.00% 变动数量:55,090,000股 变动比例:3.6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增持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宁波惠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福根签署日期:2022年9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龚斌
签署日期: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