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3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9年7月26日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9年7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下午15:00至2019年7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6号广州维多利酒店五楼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涂善忠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663,857,7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96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663,766,8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96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0,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51%。
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合计8人,代表股份20,457,0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3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0,366,1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3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0,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1%。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三个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1)选举涂善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663,766,919股,约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0,366,300股,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2%;
(2)选举黄庆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663,766,918股,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0,366,299股,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2%;
(3)选举曾伟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663,766,918股,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0,366,299股,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2%;
(4)选举全小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663,766,918股,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0,366,299股,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2%;
(5)选举叶劲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663,766,918股,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0,366,299股,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2%;
(6)选举周滨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663,766,918股,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0,366,299股,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2%。
(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1)选举汪林先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663,767,018股,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0,366,399票,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7%;
(2)选举康晓阳先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663,767,018股,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0,366,399票,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7%;
(3)选举魏杰城先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663,767,018股,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0,366,399票,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7%。
(三)《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
(1)选举万玲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663,767,118票,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20,366,499票,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71%;
五、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郭伟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七月廿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