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房产出售的独立意见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7月30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公司部分房产出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本次拟出售房产进行了评估。
本次房产出售事项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有效回笼资金。本次房产出售所得资金将作为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房产出售事项。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