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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重股份:独立董事于博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于博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本人自2019 年12 月20 日起担任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2019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就2019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度,本人入职后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本人参加情况如下:

(一)2019年12月20日,参加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二)2019年12月26日,参加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9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必要的沟通,同时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

2019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在公司做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2019年12月20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9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义务,积极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正; (二)重点关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并在认真审议后发表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审议事项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四)依法对公司相关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特别关注关系到全体股东利益的议案,积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负责、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提前到公司对现场进行检查,并与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管理层人员进行深入沟通,着重了解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及相关事宜,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建设情况、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重大资产重组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情况等进行了解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19年度,本人在2019年12月20日起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换届过程中,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查,未发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能。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关注法规变化,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2019年度,本人注重学习最新修订以及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通过学习,切实加强了本人的业务能力和执业水平,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综上所述,2019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保持客观独立性,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本人对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鞍山重型矿山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博2020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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