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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奥马: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9331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等文件要求,董事会对该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三)“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所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奥马电器及其原实际控制人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1029号、0062021030号),截止审计报告签发日,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揭示了公司面临的风险,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和认同。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

三、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针对强调事项所涉及的立案调查事项,公司正在积极应对,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争取尽快完成调查工作;同时,公司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此说明。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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