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谭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本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本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二)、《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本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整,额度期限1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需求,授信品种包括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内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信用。
具体获批额度、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以银行审批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三)、《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本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整,期限1年,用于生产经营周转及置换他行贷款,担保方式:信用。
具体获批额度、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以银行审批为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