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9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海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期限为不超过270天(含270天),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择机发行。具体方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实施。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