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授信银行 | 申请授信额度(万元) | 授信 期限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 120,000.00 | 具体以授信协议约定为准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00,000.00 | |
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0,000.00 | |
4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50,000.00 | |
5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0,000.00 | |
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 30,000.00 | |
7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00,000.00 | |
8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65,000.00 | |
9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00,000.00 | |
1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凤凰支行 | 60,000.00 | |
1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 40,000.00 | |
12 |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47,000.00 | |
1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00,000.00 | |
14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60,000.00 | |
15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0,000.00 |
16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50,000.00 | |
17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40,000.00 | |
18 |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 65,000.00 | |
19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 120,000.00 | |
2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11,600.00 | |
21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
22 | 湖北江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
2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陵支行 | 15,000.00 | |
24 | 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荣支行 | 10,000.00 | |
2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10,000.00 | |
2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支行 | 20,000.00 | |
2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30,000.00 | |
2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3,000.00 | |
2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分行 | 26,400.00 | |
3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 | 30,000.00 | |
3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 | 30,000.00 | |
32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行 | 26,000.00 | |
合计 | 1,460,000.00 |
上述授信额度并非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增加授信银行范围或调整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授信期限及其他相关条款将视公司实际需求而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相关申请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