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为强化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和结果导向意识,保障绩效考核的有效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高管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公司章程》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
(一) 个人年度业绩目标由公司业绩指标、分管业务指标、专项工作指标和个人综评指标构成,并根据岗位和分工设定考核指标结构及权重。
董事长、总裁的个人年度业绩目标包括公司业绩指标(权重80%)和个人综评指标(20%)。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公司章程》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年度业绩目标包括公司业绩指标(权重50%)、分管业务指标(权重20%)、专项工作指标(权重10%)和个人综评指标(权重20%)。
(二)年度考核指标评价规则
1、公司业绩指标
由董事会确定年度考核指标并进行考核评价。主要考核公司效益、核心工作、党建工作、领导班子建设等内容。
2、分管业务指标
根据高管人员所分管部门或业务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来确定,如分管多个部门或单位,则取全部分管部门或单位的绩效考核分数的平均分。
3、专项工作指标
根据年度公司重点工作方向,选取高管人员的个人重点专项工作1-3项进行考核,由董事长和总裁予以评分;其中董事长评分权重为60%,总裁评分权重为40%。
评分标准:专项工作如有量化指标,按量化指标设定计算公式;考核得分按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 分(含)~90 分为良好、60 分(含)~80 分为基本完成(C)、60 分以下为有待改进(D)进行评定。
4、个人综评指标
具体指标 | 指标权重 |
政治素质 | 4% |
职业素养 | 4% |
工作作风 | 4% |
履职能力 | 4% |
廉洁自律 | 4% |
合计 | 20% |
董事长的个人综评考评主体由总裁、公司副职领导组成,评分按参评人的平均分计算。
总裁、公司副职领导的个人综评考评主体由董事长、总裁、公司副职领导、总部部门负责人、四部一院负责人组成,评分按加权平均分计算,具体考核权重如下表:
项目 | 被考核人 | 说明 | |
考核人 | 总裁 | 公司副职领导 | |
董事长 | 50% | 35% | |
总裁 | / | 25% | |
公司副职领导 | 30% | 20% | 可自评,按平均分计算 |
总部部门负责人、四部一院负责人 | 20% | 20% | 按平均分计算 |
合计 | 100% | 100% |
(三)考核程序
年度考核以会计年度作为考核周期,每年一般应当在公司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下达后的一个月内,签订个人年度业绩目标责任书。
年度结束时,个人撰写书面报告并进行述职。述职内容主要包括:分管工作完成情况;负责的重点或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对公司整体工作的推进作用和贡献度;相互配合、协作支持情况等
等。由董事会按照岗位职责、个人年度业绩目标责任书,对个人考核内容及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聘任未满一年的,按实际在岗月份进行考核。
(四)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A、称职B、基本称职C、不称职D四个考核等级,考核得分 90(含)以上为优秀(A),80 分(含)~90 分为称职(B),60 分(含)~80 分为基本称职(C),60 分以下为不称职(D)。
个人考核等级与公司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挂钩。公司年度考核为一般等级的,董事长、总裁不可以评为优秀;公司年度考核为较差等级的,董事长、总裁不可以评为称职及以上等级,高管人员均不可以评为优秀。
三、个人任期业绩考核
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期限一般为三年,聘任时签订个人任期业绩目标责任书,任期考核是在任期内各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基础上,考核企业资本保值增值率、创新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能力与重大风险防控能力。任期考核与任期第三年的年度考核结合进行,由董事会按照个人任期业绩责任书,结合公司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考评。
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
附件1: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表(董事长、总裁)附件2: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表(其他高管人员)附件3:个人任期业绩目标责任书附件4:个人年度业绩目标责任书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25日
附件1: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表(董事长、总裁)
序号 | 考核 维度 | 考核指标 | 权重(%) | 计算公式或计分方法 |
1 | 公司业绩指标 | 由经营效益、核心工作、党建工作、领导班子建设等指标构成 | 80% | 具体按董事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
2 | 个人综评指标 | 政治素质 | 4% | 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 分(含)~90 分为良好、60 分(含)~80 分为基本完成(C)、60 分以下为有待改进(D);按考核人的加权平均分计算。 |
职业素养 | 4% | |||
工作作风 | 4% | |||
履职能力 | 4% | |||
廉洁自律 | 4% | |||
合计 | 100% |
附件2: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表(其他高管人员)
序号 | 考核 维度 | 考核指标 | 权重(%) | 计算公式或计分方法 |
1 | 公司业绩指标 | 由经营效益、核心工作、党建工作、领导班子建设等指标构成 | 50% | 具体按董事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
2 | 分管业务指标 | 单位/部门的年度经营考核目标 | 20% | 取分管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的平均分 |
3 | 专项工作指标 | 1-3项专项工作 | 10% | 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 分(含)~90 分为良好、60 分(含)~80 分为基本完成(C)、60 分以下为有待改进(D) |
4 | 个人综评指标 | 政治素质 | 4% | 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 分(含)~90 分为良好、60 分(含)~80 分为基本完成(C)、60 分以下为有待改进(D);按考核人的加权平均分计算。 |
职业素养 | 4% | |||
工作作风 | 4% | |||
履职能力 | 4% | |||
廉洁自律 | 4% | |||
合计 | 100% |
附件3:
个人任期业绩目标责任书
甲方: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甲方 年至 年 的工作目标,结合董事会下达的业绩考核目标,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 ,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 年至 年任期业绩目标责任书。
一、考核周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被考核对象
被考核对象: ,现任职务:
三、业绩目标
甲方对乙方工作业绩完成情况实行任期考核,乙方工作业绩目标经甲方审定,并按规定程序备案。
任期工作业绩目标为:
1. ……
2. ……
3. ……
四、考核期内由于重大政策变化 、严重自然灾害、清产核资、资产重组等对企业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可以根据具
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调整乙方考核内容。
五、甲方组织开展个人任期业绩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报董事会审定,根据董事会反馈的最终考核结果,按董事会签发相关方案对乙方实施奖惩。
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责任书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做好企业经营风险防控,确保企业稳定持续发展。并严格遵守国家及企业相关制度规定,依法依规推进工作,规范财务核算,确保考核指标相关的所有数据真实、完整,如实反映经营成果。
七、本责任书一经签字即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被考核对象遇不可抗力因素或无法预见的国家法律法规变更,致使本责任书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
八、本责任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可签订补充文件,作为本责任书附件。
九、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深圳市南山区
附件4:
个人年度业绩目标责任书
甲方: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甲方 年度工作目标,结合董事会下达的 年度业绩等考核目标,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 年度业绩目标责任书。
一、考核周期
年 1 月 1 日起至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被考核对象
被考核对象: ,现任职务: 。
三、业绩目标
甲方对乙方工作业绩完成情况实行年度考核,乙方工作业绩目标经甲方审定,并按规定程序备案。
年度工作业绩目标为:
1.
2.
3.
四、考核期内由于重大政策变化、严重自然灾害、清产核资、资产
重组等对企业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
经双方协商一致,调整乙方考核内容。
五、甲方组织开展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报董事会审定,根据董事会反馈的最终考核结果,按董事会签发相关方案及甲方相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惩。
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责任书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做好企业经营风险防控,确保企业稳定持续发展。并严格遵守国家及企业相关制度规定,依法依规推进工作,规范财务核算,确保考核指标相关的所有数据真实、完整,如实反映经营成果。
七、本责任书一经签字即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被考核对象遇不可抗力因素或无法预见的国家法律法规变更,致使本责任书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解除。
八、本责任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可签订补充文件,作为本责任书附件。
九、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深圳市南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