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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证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6

证券代码:002673 证券简称:西部证券 公告编号:2019-059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9年7月25日14:30在西安市东新街319号西安人民大厦有限公司索菲特酒店会展中心二楼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年7月

2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年7月24日15:00至2019年7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朝晖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1,981,120,4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573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972,578,0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329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8,542,4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39%;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0人,代表股份

203,504,8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114%。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议案1.00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计提2019年上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212,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42%;反对907,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596,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39%;反对907,8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关于提请审议修订《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提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237,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4%;反对882,8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621,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62%;反对882,8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宏远律师、王洁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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