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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证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2022年付息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5
证券代码:002673       证券简称:西部证券     公告编号:2022-050
债券代码:149176                              债券简称:20 西部 0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2022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
资者)(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
支付 2021 年 7 月 27 日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期间的利息 3.77 元(含
税)/张,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7 月 26 日,为确保付息
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3、债券简称:20西部01
    4、债券代码:149176
    5、发行规模:人民币20亿元
    6、债券期限:3年期
    7、票面利率:3.77%
    8、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
值平价发行。
    9、起息日:2020年7月27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3年每年的7月27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
延期间不另计息。
    11、兑付日:2023年7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付息、兑付方式: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
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担保情况:无担保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本公司的
主体信用级别为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级。
    15、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77%,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
为人民币 37.7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
每手实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为 30.16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为 37.7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2 年 7 月 26 日
    2、除息日:2022 年 7 月 27 日
       3、付息日:2022 年 7 月 27 日
       4、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77%
       5、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2 年 7 月 27 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2 年 7 月 26 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
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付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付息申
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付息资金足
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付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
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
券付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
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
手续。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
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非
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
年第37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 [2021]34号)等规
定,2018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
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
税,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
联系的债券利息除外。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联系人:黄斌
    电话:029-87406171
    传真:029-87406259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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