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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金森:关于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授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0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整,贷款期限25年(含宽限期8年)。拟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申请授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申请授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整;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申请授信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

贷款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不限,申请授信期限为连续三年。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业务。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上述项目贷款及授信额度内的一切(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向

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授信额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及授信额度。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项目贷款及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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