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77 证券简称:长生1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股东名称
股东 名称 | 股份 性质 | 本次股份变动前 | 本次股份变动后 | 变动时间 | 变动方式 | ||
股数(股) | 占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股本比例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0 | 0.00% | 166,862,400 | 17.14% | 2021年7月7日 | 执行法院裁定 |
其中:无限售股份 | 0 | 0.00% | 20,000,000 | 2.06% | |||
有限售股份 | 0 | 0.00% | 146,862,400 | 15.08% | |||
张洺豪 | 合计持有股份 | 174,062,400 | 17.87% | 7,200,000 | 0.73% | 2021年7月7日 | 执行法院裁定 |
其中:无限售股份 | 27,200,000 | 2.79% | 7,200,000 | 0.73% | |||
146,862,400 | 15.08% | 0.00 | 0.00%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持有公司股份0股,不属于公司股东,本次执行法院裁定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6,862,400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张洺豪原持有公司股份174,062,400股,持股比例17.87%。本次持股变动后,张洺豪仍持有公司股份7,200,000股,持股比例为0.73%。
(二) 股份变动涉及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行政批准文件、司法裁定书的主要
内容
有限售股份
就申请执行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洺豪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被执行人张洺豪持有的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6,862,400股股票(证券简称:长生1,证券代码:400077)交付申请执行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抵偿相应债务。
(三) 投资者基本情况
1、 法人基本信息
就申请执行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洺豪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被执行人张洺豪持有的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6,862,400股股票(证券简称:长生1,证券代码:400077)交付申请执行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抵偿相应债务。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杨华辉 |
实际控制人 | 福建省财政厅 |
成立日期 | 2000年5月19日 |
注册资本(单位:元) | 6,696,671,674 |
住所/通讯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
经营范围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有效期至2017年6月26日);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内容及电子公告服务(有效期至2017年8月16日);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股权结构 | 福建省财政厅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1,357,089,734股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持股比例20.27%;福 |
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88,084,753股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持股比例7.29%;其余股东均为持股5%以下股东。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000158159898D |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否 |
2、自然人基本信息
姓名 | 张洺豪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住所/通讯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道光明仪器厂委15组 |
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是 |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1-01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涉及投资者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涉及投资者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闽01执1665号之三《执行裁定书》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