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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大爆破: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0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1-032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194号),对公司相关问题进行了问询。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现将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如下:

1. 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212,075.10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45,346.87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39,813.80万元,占比65.93%。

(1)说明区分按单项计提与按组合计提的判断依据,最近3年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说明对单项计提客户按照不同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最近3年是否具有一致性;

(3)补充测算若按组合方式计提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少于单项方式计提坏账金额,若是,说明按单项计提是否审慎合理;

(4)说明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交易背景、与欠款方的关联关系、款项无法收回的具体原因、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催收措施;

(5)请年审会计师对以上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1)说明区分按单项计提与按组合计提的判断依据,最近3年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018至2020年度,公司区分单项计提与组合计提的依据如下:

项目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单项金额大于或者等于100万元。单项金额大于或者等于1000万元,或者明显发生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大于或者等于1000万元,或者明显发生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减值测试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则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按单个客户评估其信用风险,参考其历史信用损失、结合当前客户的状况以及对其未来经营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单个客户评估其信用风险,参考其历史信用损失、结合当前客户的状况以及对其未来经营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由历史损失率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基于此,公司区分按单项计提与按组合计提的判断依据有一定变化。

(2)说明对单项计提客户按照不同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最近3年是否具有一致性;

2018年度,公司采用历史损失率法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

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减值测试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则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率法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到测算单个客户的应收账款坏账时,综合考虑了客户历史坏账损失率、客户的资信和经营状况、客户账期、结算周期、账龄长短等多个因素;按单个客户分别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并计提坏账准备。

综上,公司对单项计提客户按照不同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于2019年1月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公司确认计提比例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3)补充测算若按组合方式计提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少于单项方式计提坏账金额,若是,说明按单项计提是否审慎合理;

单项客户按组合方式计提坏账准备,组合方式计提金额少于单项方式计提坏账金额。单项客户单项计提与按组合方式与计提坏账对应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所属板块期末账龄单项客户期末余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比例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组合计提比例
工程板块1年以内752,894,893.6450,915,059.356.76%24,092,636.603.20%
1-2年223,118,269.2090,355,326.2340.50%43,641,933.4619.56%
2-3年170,921,147.85104,427,230.1361.10%50,045,712.0929.28%
3-4年96,407,043.2930,055,080.9331.18%39,083,415.3540.54%
4-5年14,377,817.604,751,157.5333.05%8,484,350.1759.01%
5年以上109,051,329.1264,771,992.8259.40%109,051,329.12100.00%
小计1,366,770,500.70345,275,846.9925.26%274,399,376.7920.08%
军工防务1年以内21,676,707.70975,451.744.50%1,064,326.354.91%
小计21,676,707.70975,451.744.50%1,064,326.354.91%
民爆板块3-4年134,294.96134,294.96100.00%134,294.96100.00%
5年以上9,556,500.109,556,500.10100.00%9,556,500.10100.00%
小计9,690,795.069,690,795.06100.00%9,690,795.06100.00%
总计1,398,138,003.46355,942,093.7925.46%285,154,498.2020.40%

截至2020年末工程板块单项客户计提坏账准备余额345,275,846.99元,单项客户计提比例为25.26%;单项客户按组合方式测算计提坏账准备余额274,399,376.79 元,组合计提比例为20.08%;单项客户单项计提比按组合测试多计提70,876,470.20元。

军工防务板块应收账款单项计提比按组合测试计提少88,874.61元,主要为原因公司直接向终端客户销售,该

客户对应的信用风险明显小于按组合法计提的客户,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比组合客户预期信用损失率小。

民爆板块长账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与组合计提对应的信用风险相同,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一致,故单项计提与组合计提坏账金额相同。

综上,单项客户单项计提坏账比按组合测试计提坏账金额大,单项计提具有审慎合理性。

(4)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交易背景、与欠款方关联关系、款项无法收回的具体原因及公司己采取及拟采取催收措施如下:

截至2020年末公司对单项客户计提坏账355,942,093.79元,其中期末单项计提比例重大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为249,738,931.45元、期末单项计提比例较小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106,203,162.34 元,单项计提比例较小的应收账款对应单项客户与公司在正常合作中,对应项目在正常施工、完工项目在正常结算和回款。其中期末单项计提比例重大的应收款坏账准备相关信息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合同)内容项目或交 易状态合同价款期末应收账款 余额期末账龄坏账准备是否关 联关系款项无法收回原因相应催款措施拟采取催款措施
1宁夏泰华大石头煤业有限公司大石头露天煤矿基建期基础设置建设工程等合停工单价合同250,285,793.841-2年:111,285,793.84、 2-3年:139,000,000.00175,200,055.70业主因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被关停。公司已提起诉讼,一审已经判决。公司对
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合同)内容项目或交 易状态合同价款期末应收账款 余额期末账龄坏账准备是否关 联关系款项无法收回原因相应催款措施拟采取催款措施
同约定施工内容。诉讼的部分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已提起上诉,目前尚未开庭。
2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露天矿山爆破等合同约定施工内容。完工单价合同17,843,565.285年以上:17,843,565.2817,843,565.28甲方资金紧张。现场催款。拟向客户所在地法院诉讼。
3伊犁庆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伊犁庆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剥岩工程等合同约定施工内容。完工单价合同26,334,919.295年以上:26,334,919.2914,484,205.61庆华煤矿生产正常,但庆华集团经营出现困难。公司已于2019年5月与伊犁庆华签署《和解协议》,截至目前,公司已合计收回923.81万元。
4江西新鸣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煤业公司(鸣西矿井)主井井筒掘进、支护施工等施工合同约定施工内容。完工6,134.72万元11,793,729.473-4年:11,793,729.4710,614,356.52主要受业主产能影响。与业主协商,签定的还款协议业主还在审批中,待其他协议签订后一次性支付 。
5繁昌县国土资源局繁昌县峨山乡柏树村徐采石厂、繁昌县峨山柳塘采石厂等二十一个废弃矿山治理等合同约定施工内容。完工1000万元10,000,000.005年以上:10,000,000.0010,000,000.00多次催收,对方未付款。持续跟进。
6托克逊县新家园高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新疆托克逊县湖西包石灰石破碎加工工程。2.新疆托克逊县湖西包4#、5#石灰石矿剥离与完工单价合同9,175,379.335年以上:9,175,379.339,175,379.33业主主要负责人被抓,生产停止,等待破产清算。公司已提起仲裁,该事项目前处于执行程序中,且因对方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已裁
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合同)内容项目或交 易状态合同价款期末应收账款 余额期末账龄坏账准备是否关 联关系款项无法收回原因相应催款措施拟采取催款措施
采矿工程。定终结本次执行。
7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昌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销售民爆产品。完工单价合同4,241,150.005年以内:4,241,150.004,241,150.00对方公司破产,已起诉。
8江西云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云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标段井巷工程及给煤机安装工程。完工1728万元2,730,573.955年以上:2,730,573.952,730,573.95对方公司破产。法院已判决,但业主无力支付,等待对方破产清算。
9乌兰察布市安平爆破作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民爆产品。完成单价合同2,408,700.005年以上:2,408,700.002,408,700.00存在交易双方对账的核算数目不一致情况,正在查明原因。
10其他零星客户全额计提汇总销售民爆产品。完成单价合同2,067,943.465年以上:2,067,943.462,067,943.46
合计337,854,756.22249,738,931.45

(5)年审会计师实施核查程序:

①查看公司2018-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中关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及对应收账款披露;

②查看公司2018-2020年末应收账款明细表,对比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单项计提、组合计提的分类是否与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政策一致;

③测试公司2018-2020年末单项应收账款按照不同比例计提是否恰当,并复核与公司单项应收账款不同计提依据是否相符;

④按归属于不同客户组合重新对单项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并与原单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进行对比分析;

⑤查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签订的项目合同、销售合同,关注相关的交易条款和结算条款合理性、交易价格公允性;

⑥通过网络查看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客户的工商档案,检查公司与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⑦询问公司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具体原因,并核实相关事实情况,关注2020年末对应坏账准备是否已经足额计提;

⑧询问并核实公司已经采取和拟采取的相关催收措施,包括催收函、律师函、诉讼等措施。

(6)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①公司最近3年区分按单项计提与按组合计提的判断依据因2019年1月开始执行新金融准则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依据明确,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②公司对单项计提客户按照不同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因执

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于2019年1月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公司确认计提比例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③若按组合方式计提坏账准备,计提金额少于单项方式计提坏账金额,公司按单项计提审慎合理;

④公司已充分说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交易背景、与欠款方的关联关系、款项无法收回的具体原因、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催收措施,未见异常。

2. 报告期末商业承兑汇票账面余额3,136.95万元,较上期的6.86万元大幅增长。

(1)请说明本期商业承兑汇票大幅增长的原因;

(2)结合公司结算政策说明应收票据结构性变化与同行业公司变化是否相符,是否是由于客户资金信用状况变化导致;

(3)本期对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146.62万元,请说明坏账准备计提依据,计提金额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报告期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金额50万元,请说明具体原因,是否发生减值,计提坏账准备金额是否合理,请年审会计师对以上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1)请说明本期商业承兑汇票大幅增长的原因;

公司2019-2020年年末商业承兑汇票按对应的板块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所属板块2020年末余额2019年末余额
工程板块3,850,000.00
民爆板块700,000.00
军工防务26,819,540.2868,613.30
合计31,369,540.2868,613.30

工程板块期末商业承兑汇票3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子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已向第三方背书转让,但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期末报表列报在应收票据列示,截至2021年5月20日商业承兑汇票均已到期。

民爆板块期末商业承兑汇票70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子公司铜川宏大民爆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对外销售民爆炸药向客户收取,截至2021年4月15日商业承兑汇票均已到期。

军工防务期末商业承兑汇票2,681.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子公司北京宏大天成防务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天成”)2020年度向两个主要客户销售军工品收取,其中期末余额1,360.57万元是宏大天成2020年度已向第三方背书转让,但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期末报表列报在应收票据列示,截至2021年5月30日商业承兑汇票均已到期。

2020年末商业承兑汇票与2019年末相比,主要是受宏大天成期末商业承兑汇票增长影响;宏大天成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315.88 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83.92 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2020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达118.29%;2020年末商业承兑汇票比2019年末增长较大,主要是受宏大天成2020年度对应销售订单增多,期末未至应收票据承兑结算时点所致。

综上,公司本期商业承兑汇票大幅度增长主要是受下属子公司宏大天成营业收入增长较大且客户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所致。

(2)结合公司结算政策说明应收票据结构性变化与同行业公司变化是否相符,是否是由于客户资金信用状况变化导致;

宏大天成2019-2020年度结算汇总及营业收入对比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113,158,823.8851,839,232.25
商业承兑汇票结算40,651,566.662,193,613.30
银行承兑汇票结算46,948,246.1314,155,570.07
货币资金结算28,960,981.6217,937,587.43
商业承兑占营业收入比例35.92%4.23%

综上,宏大天成2019年度、2020年度的商业承兑汇票占营业收入相对变动比较大,宏大天成2020年度应收票据结构变化主要是受营业收入增长变化影响,2019-2020年度营业收入及主要客户收入变化对比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
2020年度营业收入合计113,158,823.8851,839,232.25
某客户一27,838,496.59353,628.32
某军工客户二62,844,247.2323,075,220.99
某军工客户三17,198,407.0126,273,600.58
主要客户营业收入小计107,881,150.8349,702,449.89
主要客户占年度总收入比例95.34%95.88%

宏大天成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83.9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315.88 万元,2020年度较2019年度增长118.29%。宏大天成对某客户一的销售收入从2019年度35.36 万元,增长至2020

年度2,783.85万元,增长比例为7772.25%,截至2020年末应收某客户一的商业承兑汇票795.73万元,另有未终止确认应收商业承兑汇票621.38万元;宏大天成对某军工客户二的营业收入从2019年度2,307.52万元,增长至2020年度6,284.42万元,增长比例为172.35%,截至2020年末对应某军工客户二商业承兑汇票564.85万元,另有未终止确认应收商业承兑汇票700.00万元。

经查公司三个主要客户,相应的资信较好,具有较好的资金偿付能力,截至2021年5月31日三个主要客户对应的销售货款已经收取。

综上,宏大天成2020年末应收票据结构变化是受主要客户的营业收入增长影响,与同行业公司变化不存在重大关联,客户的资金信用资质较好。

(4)本期对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146.62万元,请说明坏账准备计提依据,计提金额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工程板块、民爆板块、军工防务期末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的计提,均是使用与具有相同信用风险且期末账龄在1年以内应收账款组合相同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明细及相应依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所属板块商业承兑汇票余额期末坏账准备余额计提比例
工程板块3,850,000.00123,200.003.20%
民爆板块700,000.0026,180.003.74%
军工防务26,819,540.281,316,839.434.91%
合计31,369,540.281,466,219.434.67%

(4)报告期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金额50万元,请说明具体原因,是否发生减值,计提坏账准备金额是否合理,请年审会计师对以上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报告期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金额50万元,主要是公司下属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工程集团”)2020年6月28日收到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开出商业承兑汇票50万元,票据到期日2020年12月28日。由于偶发性原因,对方未到期兑付,宏大工程集团在2020年末将该票据重分类至应收账款,并按照工程板块应收账款组合1年内预期信用损失率3.20%计提坏账,本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合理。

同时,宏大工程集团已于2021年1月4日收到该笔票据承兑款,该笔票据未发生实质的承兑风险。

(5)年审会计师实施核查程序

①查看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中关于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政策及应收票据披露;

②查看宏大天成2019-2020年度销售合同,关注宏大天成主要客户的销售结算政策;

③查看宏大天成2019-2020年度营业收入和票据结算明细,分析主要客户的票据结算变化和营业收入增长关联性;

④通过互联网查看主要客户工商档案,确认对主要客户2020年销售增长的合理性;

⑤通过互联网查看主要客户的资信及经济实力,确认主要客户通

过商业票据结算的合理性;

⑥查看公司2020年度商业承兑汇票的坏账政策及复核预期信用损失率测算和应用是否正确;

⑦查看公司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未承兑在期后承兑对应的银行回单,确认期后回款真实性;

⑧复核逾期未承兑商业汇票转应收账款期末坏账准备计提准确性。

(5)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①公司本期商业承兑汇票大幅增长原因是由于子公司宏大天成营业收入大幅度增长,致使客户与宏大天成商业承兑汇票结算增大;

②公司的应收票据结构性变化主要是受宏大天成的营业收入增长影响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增加;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宏大天成主要客资金用状态较好;

③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准确,计提金额充分;

④公司报告期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金额50万元理由充分,未发生减值;公司期末将该笔商业承兑汇票转入应收账款列示,对应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合理。

3. 报告期你公司工程承包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91,546.56万元,资产减值余额2,013.02万元,本期计提721.08万元,本期转回585.83万元。请说明合同资产计提减值的判断标准,结合合同资产的履约年

限、期后结算及回款情况等说明资产减值计提及转回的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1)合同资产计提减值的判断标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收款项是企业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而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下属工程板块承包客户项目,已完成施工但未与客户结算且不具有收款权利的款项计入合同资产,期末余额为91,546.56万元。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因合同资产面临风险小于应收账款,公司结合工程板块客户面临相同的信用风险,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按组合预期信用损失,对期末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合同资产转回原因主要是上期部分项目在本期与客户进行结算转回应收账款,对该部分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转回。

(2)结合合同资产的履约年限、期后结算及回款情况等说明资产减值计提及转回的合理性。

公司的合同资产根据与客户约定的服务项目内容不同,一般是3-5年左右,部分项目有延长至10年左右,公司与客户的签订项目合同约定一般是按月度进行结算,部分完工项目是与客户结算当月完工产值80%-85%左右,剩余部分待项目竣工结算后,客户统一结算付款。

截至2021年4月末,2020年末的合同资产在期后结算和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0年末合同资产余额2021年1-4月结算2020年末合同资产金额2021年1-4月销售回款金额
915,465,549.91484,099,939.521,491,349,021.38

2021年1-4月结算归属于2020年末合同资产金额484,099,939.52元,占2020年末合同资产余额比例为52.88%,同时2021年1-4月对应销售回款金额为1,491,349,021.38元,占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930,151,484.13元的比例为77.27%。期末应收款回款情况较好,合同资产能及时结算并转为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能及时回款。

综上,公司2020年末的合同资产在期后结算较快,对应的销售回款较好,公司的合同资产减值计提及转回具有合理性。

(3)年审会计师实施核查程序

①查看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合同资产会计政策及合同资产披露;

②复核公司2020年末合同资产组合分类、期末账龄和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合理性、准确性;

③复核公司2020年未结算的项目明细表,关注期末项目未结算金额的准确性;

④检查公司2020年末合同资产在期后结算明细表及相关的结算单据,确认合同资产期后结算的准确性;

⑤检查公司2020年末应收款项在期后的销售回款明细表,并抽

取部分项目的银行回单进行复核。

(5)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公司期末合同资产计提减值的判断标准明确,经结合合同资产的履约年限、期后结算及回款情况确认公司的资产减值计提及转回合理。

4. 报告期末你公司商誉账面余额为117,680.42万元,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请结合评估假设、各年现金流量等评估参数,说明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商誉未发生减值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一、请结合评估假设、各年现金流量等评估参数,说明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商誉未发生减值的合理性;

公司2020年末合并报表列示商誉账面余额为117,680.42万元,其中各相关子公司商誉账面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上年期末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 形成的其他处置其他
1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54,272,525.72654,272,525.72
2鞍钢矿业爆破有限公司63,815,460.2663,815,460.26
3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1,283,262.2241,283,262.22
4北京中科力爆炸技术工程有限公司1,876,507.891,876,507.89
5清远市清新区物资有限公司1,798,335.621,798,335.62
6江门市新会区润城物资有限公司30,509,209.1930,509,209.19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上年期末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 形成的其他处置其他
7内蒙古日盛民爆集团有限公司192,310,794.30192,310,794.30
8广东华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23,357,724.94123,357,724.94
9广东省四O一厂有限公司67,580,351.8667,580,351.86
合计984,493,377.70192,310,794.301,176,804,172.00

下文将结合评估假设、各年现金流量等评估参数,说明各个相关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商誉未发生减值的合理性。

(一)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一)评估假设的合理性

1、基础性假设

(1)交易假设: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人员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资产组经营单位持续经营。

(4)资产持续使用假设: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资产组经营单位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宏观经济环境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

政策无重大变化。

(2)假设和资产组经营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无重大变化。

3、资产组经营单位状态假设

(1)假设资产组经营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其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和履行其职责。并假设能保持现有的管理、业务、技术团队的相对稳定,或变化后的管理、业务、技术团队对公司经营管理无重大影响。

(2)假设资产组经营单位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对资产组经营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收益法预测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资产组经营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评估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资产组经营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运营方式等与目前保持一致。

(3)本次评估假设资产组经营单位的经营业务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资产组经营单位的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资产组经营单位及被评估资产现有用途不变并原地持续使用。

(4)假设资产组经营单位在未来经营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经营策略等仍保持其最近几年的状态持续,而不发生较大变化。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等变化

导致的主营业务状况的变化说带来的损益。

(5)本次评估是假设资产组经营单位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收益的计算以会计年度为基准,未来能够持续经营,资产组经营单位的收益实现日为每年年末,且5年后的各年收益总体平均与第5年相同。

(6)假设资产组经营单位目前取得的各项行业资质在有效期到期后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批,行业资质持续有效。

(7)假设未来没有来自企业外部的新增追加投资影响企业的生产能力。

(8)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资产组经营单位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先进性保持目前的水平。

(9)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资产组经营单位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

二)各年现金流量等评估参数的合理性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预测

根据现有的开工项目,结合企业的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等对未来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作出预测,预测结果见下表。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预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项目预测年度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主营业务收入120,307.00120,547.61120,788.71121,030.29121,272.35
主营业务成本97,880.0098,075.7698,271.9198,468.4698,665.39

2、折现率选取、计算、分析及说明

本次评估采用所得税前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BT)确定折现率r

式中:E:权益资产价值

:权益资本成本T:所得税率

eKdK

:债务资本成本

dK

cfeRERPRK?????

式中:r:权益资本报酬率;

cfeRERPRK?????

1fR

:无风险利率

1fR

?

: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ERP

:市场超额收益率

ERPcR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权益资本成本

cR

eK

的确定1)无风险报酬率无风险报酬率是对资金时间价值的补偿,本次估值的无风险报酬率根据同花顺iFinD资讯系统终端查询的2020年12月31日国债到期收益率,取剩余期限为10年期以上国债的平均收益率确定,则本次无风险报酬率取3.91%。

eK序号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名称到期收益率[交易日期]20201231[计算方法]央行规则[单位]%剩余期限(年) [日期] 20201231
1020005.IB02国债053.401711.3945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名称到期收益率[交易日期]20201231[计算方法]央行规则[单位]%剩余期限(年) [日期] 20201231
2030014.IB03国债141.640012.9562
3070006.IB07国债063.604816.3753
4080006.IB08国债063.609817.3507
5080020.IB08国债203.739817.8110
……………………
……………………
181101908.SZ国债19083.999548.4795
182101986.SZ国债19103.858528.5562
183102004.SZ国债20043.389829.2055
184102007.SZ国债20073.729649.3973
185102012.SZ国债20123.809729.7041
平均值3.91

2)企业风险系数ββ为衡量公司行业系统风险的指标,通常采用商业数据服务机构所公布的公司股票的β值来替代。本次评估中,我们对中国证券市场上委估对象所属行业“开采辅助活动”通过同花顺iFinD资讯系统终端查询得出Beta系数确定新华都的企业风险系数β。

板块名称开采辅助活动
证券数量17
标的指数沪深300
计算周期
时间范围2017-12-31至2020-12-31
收益率计算方法普通收益率
加权方式算数平均
加权原始Beta1.0749
加权调整Beta1.0502
加权剔除财务杠杆原始Beta0.8640
加权剔除财务杠杆调整Beta0.9089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则根据查询后确定行业加权剔除财务杠杆调整β系数为0.9089。行业带息债务/股权价值的平均值为24.32%。

然后,结合下述计算公式及被评估企业的所得税率(15%)确定新华都的企业风险系数β为1.0968。

βe:有财务杆杠β;βt:无财务杠杆β;t:被评估单位所得税率;D/E:带息债务/股权价值的比率

3)市场超额收益率ERP的确定

市场超额收益率(ERP)反映的是投资者因投资于风险相对较高的资本市场而要求的高于无风险报酬率的风险补偿。其中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是由证券交易所编制的表明股票行市变动的一种供参考的指示数字,是以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票为计算范围,综合确定的股价指数。通过计算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的收益率可以反映股票市场的股票投资收益率,结合无风险报酬率可以确定市场超额收益率(ERP)。

目前国内证券市场主要用来反映股市的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为上证综指(999999)、深证成指(399001),故本次评估通过选用上证综指(999999)、深证成指(399001)按几何平均值计算的指数收益率作为股票投资收益的指标,将其两者计算的指标平均后确定其作为市场预期报酬率(Rm)。

无风险收益率Rf的估算采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益

率。样本的选择标准是每年年末距国债到期日的剩余年限超过10年的国债,最后以选取的全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作为每年年末的无风险收益率Rf。

本次评估收集了上证综指(999999)、深证成指(399001)的年度指数,分别按几何平均值计算2011年至2020年上证综指(999999)、深证成指(399001)的年度指数收益率,然后将计算得出的年度指数收益率进行算术平均作为各年股市收益率(Rm),再与各年无风险收益率(Rf)比较,从而得到股票市场各年的ERP。本次评估采用各年市场超额收益率(ERP)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目前国内股市的风险收益率,即市场风险溢价为6.96%。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Rc的确定

在本次评估将新华都和上市公司相比,我们通过以下几方面因素进行了考虑:企业规模;企业所处经营阶段;历史经营情况;企业的财务风险;主要产品所处发展阶段;企业经营业务、产品和地区的分布;公司内部管理及控制机制;管理人员的经验和资历;对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依赖等等。经过综合考虑影响被评估单位个别风险的各个因素,确定被评估单位特定风险调整系数Rc为1.00%。

5)权益资本成本Ke的确定

根据上述确定的参数,则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如下:

预测期各年资产组权益资本成本具体计算结果见下表:

cfe

RERPRK?????

年度

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年度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Ke12.55%12.55%12.55%12.55%12.55%

债务资本成本

的确定根据新华都的实际融资成本,本次评估采用贷款利率4.75%为债务资本成本

dK

dK

。资产组税后加权资本成本WACC的确定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资本成本WACC的计算公式:

经过测算,确定资产组税后加权资本成本为10.88%。资产组税前加权资本成本WACCBT的确定采用资产组税后自由现金流量和所得税后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计算出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后口径),然后根据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后口径)等于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前口径)试算出资产组税前加权资本成本。

经过测算,确定资产组税前加权资本成本为12.28%。

3、净现金流量折现值

按预期收益能力法,即收益折现值之和即可得出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价值,得出商誉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具体情况如下表:

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结果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dK项目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5年后永续
一、营业收入120,307.00120,547.61120,788.71121,030.29121,272.35121,272.35
二、营业总成本106,360.61106,573.41106,786.63107,000.28107,214.36107,214.36
其中:营业成本97,880.0098,075.7698,271.9198,468.4698,665.3998,665.39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5年后永续
税金及附加281.87282.43283.00283.56284.13284.13
销售(营业)费用240.00240.48240.96241.44241.93241.93
管理费用7,996.468,012.458,028.488,044.538,060.628,060.62
财务费用(不考虑付息债务,考虑利息收入和手续费等)-37.72-37.72-37.72-37.72-37.72-37.72
资产减值损失(由于营运资金按照净额考虑,此处不再考虑)0.000.000.000.000.00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13,946.3913,974.2014,002.0814,030.0114,057.9914,057.99
加:营业外收入0.000.000.000.0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0.000.000.000.000.000.00
四、利润总额13,946.3913,974.2014,002.0814,030.0114,057.9914,057.99
减:所得税1,680.841,600.001,600.001,600.001,600.001,600.00
五、净利润12,265.5512,374.2012,402.0812,430.0112,457.9912,457.99
加:利息支出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8,302.008,717.109,152.969,610.6010,091.1310,091.13
付息债务增加(或减少)
减:资本性支出10,018.009,517.109,041.258,589.1810,091.1310,091.13
营运资金追加额-2,883.07-199.84-197.11-194.42-191.76
净现金流量(税前)15,113.4513,374.0514,310.9015,245.8414,249.7514,057.99
净现金流量(税后)13,432.6111,774.0512,710.9013,645.8412,649.7512,457.99
折现年期12345n
折现率12.280%12.280%12.280%12.280%12.280%12.280%
折现系数0.89060.79320.70650.62920.56044.5634
净现值13,460.5010,608.6010,110.209,592.727,985.3764,152.39
商誉所在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115,909.78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5年后永续
流现值

4、减值测试结果

通过评估测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与宏大爆破收购福建新华都时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账面净值为113,054.27万元,可收回金额为115,909.78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核心参数选取适当,相关测试依据充分合理,测试结果客观。报告期末,宏大爆破收购福建新华都时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二)鞍钢矿业爆破有限公司

一)评估假设的合理性

同上。

二)各年现金流量等评估参数的合理性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预测

根据鞍矿爆破现有的开工项目,结合企业的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等对未来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作出预测,预测结果见下表。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预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项目预测年度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主营业务收入55,050.4055,270.6055,491.6855,713.6555,936.51
主营业务成本40,404.0040,606.0240,809.0541,013.1041,218.16

2、折现率选取、计算、分析及说明

采用资产组税后自由现金流量和所得税后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计算出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后口径),

然后根据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后口径)等于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前口径)试算出资产组税前加权资本成本。

经过测算,确定资产组税前加权资本成本为12.45%。

3、净现金流量折现值

按预期收益能力法,即收益折现值之和即可得出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价值,得出商誉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具体情况如下表:

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结果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5年后永续
一、营业收入55,050.4055,270.6055,491.6855,713.6555,936.5155,936.51
二、营业总成本48,358.5048,600.5948,844.3949,079.4149,325.6649,325.66
其中:营业成本40,404.0040,606.0240,809.0541,013.1041,218.1641,218.16
税金及附加339.00340.70342.40344.11345.83345.83
销售(营业)费用265.00266.33267.66268.99270.34270.34
管理费用7,510.007,547.557,585.297,623.217,661.337,661.33
财务费用(不考虑付息债务,考虑利息收入和手续费等)-159.50-160.00-160.00-170.00-170.00-170.00
资产减值损失(由于营运资金按照净额考虑,此处不再考虑)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6,691.906,670.016,647.296,634.246,610.846,610.84
加:营业外收入0.000.000.000.0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0.000.000.000.000.000.00
四、利润总额6,691.906,670.016,647.296,634.246,610.846,610.84
减:所得税846.29843.00839.59837.64834.13834.13
五、净利润5,845.625,827.015,807.705,796.605,776.725,776.72
加:利息支出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1,100.001,100.001,000.001,000.00900.00900.00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5年后永续
付息债务增加(或减少)
减:资本性支出1,339.951,339.951,339.951,339.95900.00900.00
营运资金追加额-2,043.46-94.78-93.89-93.00-92.13
净现金流量(税前)8,495.416,524.846,401.236,387.296,702.976,610.84
净现金流量(税后)7,649.135,681.845,561.635,549.655,868.855,776.72
折现年期12345n
折现率12.45%12.45%12.45%12.45%12.450%12.45%
折现系数0.88930.79080.70330.62540.55624.4672
净现值7,554.845,160.014,501.793,994.653,727.9529,531.82
商誉所在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现值54,471.06

4、减值测试结果

通过评估测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与宏大爆破设立鞍钢爆破时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账面净值为24,740.68 万元,可收回金额为54,471.06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核心参数选取适当,相关测试依据充分合理,测试结果客观。报告期末,宏大爆破设立鞍钢爆破时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三)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评估假设的合理性

同上。

二)各年现金流量等评估参数的合理性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预测

根据现有的开工项目,结合企业的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等对未来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作出预测,预测结果见下表。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预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产品或服务名称年度/项目预测年度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1矿建主营业务收入65,206.7871,894.7176,292.8781,116.6786,236.54
主营业务成本53,331.1358,177.0061,424.1865,018.6369,092.14
毛利率18.21%19.08%19.49%19.85%19.88%
2采矿主营业务收入32,946.9334,162.7435,169.1836,105.8536,912.24
主营业务成本28,526.3629,319.7730,047.1030,677.4931,291.59
毛利率13.42%14.18%14.56%15.03%15.23%
3安装土建主营业务收入15,200.0015,960.0016,294.9516,490.3416,671.96
主营业务成本14,440.0015,162.0015,480.2015,665.8315,838.36
毛利率5.00%5.00%5.00%5.00%5.00%
合计主营业务收入113,353.71122,017.45127,757.00133,712.87139,820.74
主营业务成本96,297.49102,658.77106,951.49111,361.94116,222.08
毛利率15.05%15.87%16.29%16.72%16.88%

2、折现率选取、计算、分析及说明

采用资产组税后自由现金流量和所得税后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计算出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后口径),然后根据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后口径)等于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前口径)试算出资产组税前加权资本成本。

经过测算,确定资产组税前加权资本成本为12.05%。

3、净现金流量折现值

按预期收益能力法,即收益折现值之和即可得出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价值,得出商誉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具体情况如下表:

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结果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5年后永续
一、营业收入113,353.71122,017.45127,757.00133,712.87139,820.74139,820.74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5年后永续
二、营业总成本105,505.19112,361.34116,994.13121,756.73126,971.37126,971.37
其中:营业成本96,297.49102,658.77106,951.49111,361.94116,222.08116,222.08
税金及附加578.82614.06638.10663.01688.55688.55
销售(营业)费用504.94515.04520.19525.39525.39525.39
管理费用7,859.988,298.478,597.808,907.749,224.039,224.03
财务费用63.9665.0066.0567.1268.2268.22
资产减值损失200.00210.00220.50231.53243.10243.1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7,848.529,656.1110,762.8711,956.1412,849.3712,849.37
加:营业外收入90.0091.2092.4293.6594.9194.91
减:营业外支出30.0030.6031.2131.8432.4732.47
四、利润总额7,908.529,716.7110,824.0812,017.9512,911.8112,911.81
加:利息支出0.000.000.000.000.000.00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4,411.994,411.994,411.994,411.994,411.994,411.99
减:资本性支出9,667.182,556.793,007.393,703.443,703.443,703.44
营运资金追加额51.11160.31159.70122.53120.800.00
净现金流量2,602.2211,411.6012,068.9812,603.9713,499.5613,620.36
折现年期12345n
折现率12.05%12.05%12.05%12.05%12.05%12.05%
折现系数0.89250.79660.71090.63450.56634.7013
净现值2,322.479,089.928,580.077,997.137,644.5864,033.68
商誉所在资产组组合可回收价值99,667.85

4、减值测试结果

通过清查及评估测算,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时,与宏大爆破收购涟邵建工时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账面净值为99,517.54 万元,可收回金额为99,667.85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核心参数选取适当,相关测试依据充分合理,测

试结果客观。报告期末,宏大爆破收购涟邵建工时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四)北京中科力爆炸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一)评估假设的合理性同上。二)各年现金流量等评估参数的合理性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预测

根据现有的开工项目,结合企业的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等对未来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作出预测,预测结果见下表。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预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项目预测年度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主营业务收入13,583.0014,669.6415,843.2117,110.6718,479.52
主营业务成本11,266.0012,167.2813,140.6614,191.9215,327.27

2、折现率选取、计算、分析及说明

采用资产组税后自由现金流量和所得税后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计算出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后口径),然后根据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后口径)等于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前口径)试算出资产组税前加权资本成本。

经过测算,确定资产组税前加权资本成本为11.40%。

3、净现金流量折现值

按预期收益能力法,即收益折现值之和即可得出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价值,得出商誉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具体情况如下表:

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结果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5年后永续
一、营业收入13,583.0014,669.6415,843.2117,110.6718,479.5218,479.52
二、营业总成本12,697.0013,712.7614,809.7815,994.5617,274.1317,274.13
其中:营业成本11,266.0012,167.2813,140.6614,191.9215,327.2715,327.27
税金及附加48.0051.8455.9960.4765.3065.30
销售(营业)费用65.0070.2075.8281.8888.4388.43
管理费用1,318.001,423.441,537.321,660.301,793.121,793.12
财务费用(不考虑付息债务,考虑利息收入和手续费等)
资产减值损失(由于营运资金按照净额考虑,此处不再考虑)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886.00956.881,033.431,116.101,205.391,205.39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886.00956.881,033.431,116.101,205.391,205.39
减:所得税(按照收入额的4%测算加计扣除)42.9046.3350.0454.0458.3658.36
五、净利润843.10910.55983.391,062.061,147.031,147.03
加:利息支出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530.00550.00550.00550.00550.00550.00
付息债务增加(或减少)
减:资本性支出0.000.000.000.00550.00550.00
营运资金追加额-664.00316.43343.89373.74406.18
净现金流量(税前)2,080.001,190.451,239.541,292.36799.211,205.39
净现金流量(税后)2,037.101,144.121,189.501,238.32740.841,147.03
折现年期12345n
折现率11.400%11.400%11.400%11.400%11.400%11.400%
折现系数0.89770.80580.72330.64930.58295.1129
净现值1,867.14959.27896.61839.16465.846,163.08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5年后永续
商誉所在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现值11,191.10

4、减值测试结果

通过评估测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与宏大爆破收购中科力时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账面净值为6,983.94万元,可收回金额为11,191.10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核心参数选取适当,相关测试依据充分合理,测试结果客观。报告期末,宏大爆破收购中科力时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五)清远市清新区物资有限公司

一)评估假设的合理性

同上。

二)各年现金流量等评估参数的合理性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预测

根据现有的业务,结合企业的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等对未来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作出预测,预测结果见下表。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预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项目预测年度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主营业务收入2,036.352,036.352,036.352,036.352,036.35
主营业务成本1,527.261,527.261,527.261,527.261,527.26

2、折现率选取、计算、分析及说明

企业特定风险Rc确定为0.80%。

采用资产组税后自由现金流量和所得税后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计算出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后口径),然后根据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后口径)等于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前口径)试算出资产组税前加权资本成本。

经过测算,确定资产组税前加权资本成本为13.390%。

3、净现金流量折现值

按预期收益能力法,即收益折现值之和即可得出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价值,得出商誉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具体情况如下表:

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结果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5年后永续
一、营业收入2,036.352,036.352,036.352,036.352,036.352,036.35
二、营业总成本1,927.661,927.661,927.661,927.661,927.661,927.66
其中:营业成本1,527.261,527.261,527.261,527.261,527.261,527.26
税金及附加9.699.699.699.699.699.69
销售(营业)费用170.16170.16170.16170.16170.16170.16
管理费用220.81220.81220.81220.81220.81220.81
财务费用(不考虑付息债务,考虑利息收入和手续费等)-0.26-0.26-0.26-0.26-0.26-0.26
资产减值损失(由于营运资金按照净额考虑,此处不再考虑)0.000.000.000.000.00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20.0020.6021.2221.8522.5122.51
三、营业利润128.69129.29129.91130.54131.20131.20
加:营业外收入0.000.000.000.0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0.000.000.000.000.000.00
四、利润总额128.69129.29129.91130.54131.20131.20
减:所得税27.1727.1727.1727.1727.1727.17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5年后永续
五、净利润101.52102.12102.73103.37104.03104.03
加:利息支出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4.934.934.934.934.934.93
付息债务增加(或减少)
减:资本性支出0.000.000.000.004.934.93
营运资金追加额-26.77-1.46-1.46-1.45-1.44
净现金流量(税前)160.38135.68136.29136.92132.64131.20
净现金流量(税后)133.21108.51109.12109.75105.46104.03
折现年期12345n
折现率13.390%13.390%13.390%13.390%13.390%13.390%
折现系数0.88190.77780.68590.60490.53353.9842
净现值141.44105.5393.4982.8370.76522.72
商誉所在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现值1,016.77

4、减值测试结果

通过评估测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与宏大爆破收购清新物资时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账面净值为681.43万元,可收回金额为1,016.77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核心参数选取适当,相关测试依据充分合理,测试结果客观。报告期末,宏大爆破收购清新物资时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六)江门市新会区润城物资有限公司

一)评估假设的合理性

同上。

二)各年现金流量等评估参数的合理性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预测

根据现有的业务,结合企业的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等对未来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作出预测,预测结果见下表。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预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项目预测年度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主营业务收入14,300.6314,443.6414,588.0714,733.9514,881.29
主营业务成本9,907.4310,006.5010,106.5710,207.6410,309.71

2、折现率选取、计算、分析及说明

企业特定风险Rc确定为0.80%。

采用资产组税后自由现金流量和所得税后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计算出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后口径),然后根据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后口径)等于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前口径)试算出资产组税前加权资本成本。

经过测算,确定资产组税前加权资本成本为11.966%。

3、净现金流量折现值

按预期收益能力法,即收益折现值之和即可得出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价值,得出商誉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具体情况如下表:

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结果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5年后永续
一、营业收入14,300.6314,443.6414,588.0714,733.9514,881.2914,881.29
二、营业总成本11,398.4311,508.9511,620.5011,733.0911,846.7311,846.73
其中:营业成本9,907.4310,006.5010,106.5710,207.6410,309.7110,309.71
税金及附加63.2463.8764.5165.1665.8165.81
销售(营业)费用498.68503.66508.70513.79518.92518.92
管理费用964.92972.53980.22987.99995.84995.84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5年后永续
财务费用(不考虑付息债务,考虑利息收入和手续费等)-35.83-37.62-39.50-41.48-43.55-43.55
资产减值损失(由于营运资金按照净额考虑,此处不再考虑)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295.64310.00300.00305.00310.00310.00
三、营业利润3,197.843,244.693,267.573,305.863,344.563,344.56
加:营业外收入0.000.000.000.0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0.000.000.000.000.000.00
四、利润总额3,197.843,244.693,267.573,305.863,344.563,344.56
减:所得税334.94340.82343.10347.68352.31352.31
五、净利润2,862.902,903.862,924.472,958.182,992.262,992.26
加:利息支出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234.85249.85249.85249.85249.85249.85
付息债务增加(或减少)
减:资本性支出250.00300.000.000.00249.85249.85
营运资金追加额308.40-0.25-0.25-0.25-0.25
净现金流量(税前)2,874.293,194.793,517.673,555.963,344.813,344.56
净现金流量(税后)2,539.352,853.973,174.573,208.282,992.502,992.26
折现年期12345n
折现率11.966%11.966%11.966%11.966%11.966%11.966%
折现系数0.89310.79770.71240.63630.56834.7492
净现值2,567.112,548.412,506.092,262.621,900.8215,884.00
商誉所在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现值27,669.05

4、减值测试结果

通过评估测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与宏大爆破收购江门润城时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账面净值为11,201.16万元,可收回金额为27,669.05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核心参数选取适当,相关测试依据充分合理,测

试结果客观。报告期末,宏大爆破收购江门润城时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七)内蒙古日盛民爆集团有限公司

一)评估假设的合理性同上。二)各年现金流量等评估参数的合理性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预测

根据现有的业务,结合企业的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等对未来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作出预测,预测结果见下表。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预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项目预测年度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主营业务收入28,859.0230,240.3331,688.9432,630.3733,218.02
主营业务成本18,841.7219,704.2520,581.4621,008.7021,242.53

2、折现率选取、计算、分析及说明

企业特定风险Rc确定为0.80%。

采用资产组税后自由现金流量和所得税后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计算出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后口径),然后根据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后口径)等于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前口径)试算出资产组税前加权资本成本。

经过测算,确定资产组税前加权资本成本为12.484%。

3、净现金流量折现值

按预期收益能力法,即收益折现值之和即可得出与商誉相关的资

产组价值,得出商誉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具体情况如下表:

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结果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5年后永续
一、营业收入28,859.0230,240.3331,688.9432,630.3733,218.0233,218.02
二、营业总成本22,879.8323,811.1724,780.2325,317.7825,646.1525,646.15
其中:营业成本18,841.7219,704.2520,581.4621,008.7021,242.5321,242.53
税金及附加253.70262.79273.32280.89286.10286.10
销售(营业)费用1,975.232,020.312,068.142,085.672,088.042,088.04
管理费用1,789.391,806.151,839.921,925.132,011.922,011.92
财务费用(不考虑付息债务,考虑利息收入和手续费等)19.7917.6717.3917.3917.5617.56
资产减值损失(由于营运资金按照净额考虑,此处不再考虑)0.000.000.000.000.00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5,979.196,429.166,908.717,312.597,571.877,571.87
加:营业外收入0.000.000.000.0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0.000.000.000.000.000.00
四、利润总额5,979.196,429.166,908.717,312.597,571.877,571.87
减:所得税880.28946.481,017.011,077.621,116.531,116.53
五、净利润5,098.915,482.685,891.706,234.976,455.346,455.34
加:利息支出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1,082.851,082.851,082.851,082.851,082.851,082.85
付息债务增加(或减少)
减:资本性支出0.000.000.000.001,082.851,082.85
营运资金追加额-61.03376.55389.01401.89415.19
净现金流量(税前)7,123.077,135.467,602.557,993.557,156.687,571.87
净现金流量(税后)6,242.796,188.986,585.546,915.946,040.166,455.34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5年后永续
折现年期12345n
折现率12.484%12.484%12.484%12.484%12.484%12.484%
折现系数0.88900.79030.70260.62470.55534.4483
净现值6,332.525,639.505,341.794,993.183,974.2833,681.83
商誉所在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现值59,963.10

4、减值测试结果

通过评估测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与宏大爆破收购日盛民爆时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账面净值为58,062.63万元,可收回金额为59,963.10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核心参数选取适当,相关测试依据充分合理,测试结果客观。报告期末,宏大爆破收购日盛民爆时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八)广东华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评估假设的合理性

同上。

二)各年现金流量等评估参数的合理性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预测

根据现有的业务,结合企业的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等对未来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作出预测,预测结果见下表。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预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项目预测年度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主营业务收入18,012.2118,012.2118,012.2118,012.2118,012.21
年度/项目预测年度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主营业务成本10,100.3110,100.3110,100.3110,100.3110,100.31

2、折现率选取、计算、分析及说明

企业特定风险Rc确定为0.80%。采用资产组税后自由现金流量和所得税后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计算出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后口径),然后根据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后口径)等于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前口径)试算出资产组税前加权资本成本。

经过测算,确定资产组税前加权资本成本为12.361%。

3、净现金流量折现值

按预期收益能力法,即收益折现值之和即可得出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价值,得出商誉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具体情况如下表:

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结果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5年后永续
一、营业收入18,012.2118,012.2118,012.2118,012.2118,012.2118,012.21
二、营业总成本13,442.8013,442.8013,442.8013,442.8013,442.8013,442.80
其中:营业成本10,100.3110,100.3110,100.3110,100.3110,100.3110,100.31
税金及附加136.28136.28136.28136.28136.28136.28
销售(营业)费用1,498.901,498.901,498.901,498.901,498.901,498.90
管理费用1,719.311,719.311,719.311,719.311,719.311,719.31
财务费用(不考虑付息债务,考虑利息收入和手续费等)-12.00-12.00-12.00-12.00-12.00-12.00
资产减值损失(由于营运资金按照净额考虑,此处不再考虑)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5年后永续
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4,569.414,569.414,569.414,569.414,569.414,569.41
加:营业外收入0.000.000.000.0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0.000.000.000.000.000.00
四、利润总额4,569.414,569.414,569.414,569.414,569.414,569.41
减:所得税610.04610.04610.04610.04610.04610.04
五、净利润3,959.373,959.373,959.373,959.373,959.373,959.37
加:利息支出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360.00360.00360.00360.00360.00360.00
付息债务增加(或减少)
减:资本性支出392.000.000.000.00360.00360.00
营运资金追加额294.23-25.42-28.01-30.87-34.02
净现金流量(税前)4,243.184,954.834,957.434,960.284,603.434,569.41
净现金流量(税后)3,633.144,344.794,347.384,350.243,993.393,959.37
折现年期12345n
折现率12.361%12.361%12.361%12.361%12.361%12.361%
折现系数0.89000.79210.70500.62740.55844.5175
净现值3,776.403,924.663,494.743,112.092,570.4820,642.20
商誉所在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现值37,520.57

4、减值测试结果

通过评估测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与宏大爆破收购华威化工时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账面净值为36,364.0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37,520.57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核心参数选取适当,相关测试依据充分合理,测试结果客观。报告期末,宏大爆破收购华威化工时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九)广东省四〇一厂有限公司

一)评估假设的合理性同上。二)各年现金流量等评估参数的合理性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预测

根据现有的业务,结合企业的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等对未来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作出预测,预测结果见下表。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预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项目预测年度
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
主营业务收入10,462.2810,619.2110,778.5010,940.1811,104.28
主营业务成本5,713.925,771.065,828.775,887.065,945.93

2、折现率选取、计算、分析及说明

企业特定风险Rc确定为0.80%。

采用资产组税后自由现金流量和所得税后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计算出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后口径),然后根据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后口径)等于资产组经营性现金流折现值(税前口径)试算出资产组税前加权资本成本。

经过测算,确定资产组税前加权资本成本为12.425%。

3、净现金流量折现值

按预期收益能力法,即收益折现值之和即可得出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价值,得出商誉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具体情况如下表:

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结果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5年后永续
一、营业收入10,462.2810,619.2110,778.5010,940.1811,104.2811,104.28
二、营业总成本7,694.617,811.867,857.287,980.608,107.138,107.13
其中:营业成本5,713.925,771.065,828.775,887.065,945.935,945.93
税金及附加92.0092.8993.7994.7095.6395.63
销售(营业)费用482.26506.37531.69558.28586.19586.19
管理费用1,580.731,620.831,587.321,629.861,673.681,673.68
财务费用(不考虑付息债务,考虑利息收入和手续费等)-174.30-179.30-184.30-189.30-194.30-194.30
资产减值损失(由于营运资金按照净额考虑,此处不再考虑)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2,767.672,807.362,921.232,959.582,997.162,997.16
加:营业外收入0.000.000.000.0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0.000.000.000.000.000.00
四、利润总额2,767.672,807.362,921.232,959.582,997.162,997.16
减:所得税(研发费占管理费用约50%,考虑加计扣除)379.98394.70411.78417.53423.17423.17
五、净利润2,387.692,412.662,509.452,542.052,573.992,573.99
加:利息支出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477.80480.14407.69410.07412.48412.48
付息债务增加(或减少)
减:资本性支出0.000.000.000.00412.48412.48
营运资金追加额-53.814.094.144.194.24
净现金流量(税前)3,299.283,283.413,324.783,365.462,992.912,997.16
净现金流量(税后)2,919.302,888.712,913.002,947.932,569.752,573.99
折现年期12345n
折现率12.425%12.425%12.425%12.425%12.425%12.425%
折现系数0.88950.79120.70370.62600.55684.4811
净现值2,934.652,597.762,339.772,106.651,666.4013,430.69
商誉所在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现值25,075.92

4、减值测试结果

通过评估测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与宏大爆破收购四〇一厂时形成的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账面净值为24,624.17万元,可收回金额为25,075.92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核心参数选取适当,相关测试依据充分合理,测试结果客观。报告期末,宏大爆破收购四〇一厂时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二、年审会计师实施核查程序

①查看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和商誉披露;

②获取评估师评估报告,复核评估师对关键假设、各年现金流量预测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评估过程中的相关依据、假设及数据参数的合理性;

③获取公司管理层编制商誉减值测试表,复核公司管理层对资产组认定的合理性及一致性;评估商誉是否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关注公司管理层在评估过程中对关键假设、各年现金流量相关依据、假设及数据参数的合理性;

④检查2019年商誉测试表中对2020年收入预测情况与2020年实际情况进行对比,考虑管理层是否存在认定和假设偏见及是否根据最新情况进行调整以反映市场情况及管理层预期;

⑤检查商誉计算的准确性,根据测试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期末各相关子公司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到的评估假设、各年现金流量等评估参数合理;经重新计算测试各相关子公司商誉减值,确认各相关子公司期末商誉未发生减值具有合理性。

5. 报告期内你公司确认投资收益1,512.04万元,其中部分联营企业亏损。说明报告期内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业绩亏损的原因,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你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1)说明报告期内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业绩亏损的原因,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公司2020年度部分联营企业经营亏损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被投资单位上年期末余额本年增减变动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其他
1北京宏大和创防务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8,469,902.29-175,408.17942,388.269,236,882.38
2宏大君合科技有限公司21,676,479.17-6,234,239.782,577,219.8718,019,459.26
3北京资信天成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0-1,115,510.183,884,489.82
4广州宏大广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729,000.00-259,930.1715,469,069.83
5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0,500,874.80-389,476.7010,111,398.10
6福建宏大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200,000.00-164.9910,199,835.01
7韶关市粤联民用爆破器材销售有限公司545,173.82-17,499.2020,000.00507,674.62
合计56,921,430.0815,200,000.00-8,192,229.1920,000.003,519,608.1367,428,809.02

1)北京宏大和创防务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和创”)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14,201.36元,宏大和创主要为子公司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华机械”)研发智能弹药平台项目,其主要收入来源于明华机械。2020年度该智能弹药平台项目产生内部未实现损益652,721.79元,编制合并报表时调整了净损益之后,对宏大和创按照持股比例40%确认投资收益为-175,408.17元。宏大和创的研发的智能弹药项目在未来产生的经营现金流量能够覆盖目前的研发成本,故不存在减值迹象。

2)宏大君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君合”)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4,150,348.99元,宏大君合作为子公司明华机械研发HD-1系列产品的总体研发平台,其收入全部来源于明华机械,HD-1产品也是子公司明华机械最主要的研发方向。2020年度宏大君合对该项目产生内部未实现损益8,572,589.34元,编制合并报表时调整了净损益之后,对宏大君合按持股比例49%确认投资收益为-6,234,239.78元。宏大君合在2020年度加大研发投入,研发团队及销售团队的人工成本、差旅费、试验费、办公费及租赁费等支出相应增加。公司预期宏大君合研发的HD-1系列产品未来产生的经营现金流量能够覆盖现有的研发投入,故不存在减值迹象。

3)北京资信天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资信”)是2020年度新成立公司;截至2020年末北京资信的研发投入只有327.99万元,研发的定位模组项目处于研发阶段,尚无销售订单,故未产生效益。公司预测该项目前景效益好,未来销售订单产生的收入将覆盖前

期投入,故不存在减值迹象。

4)广州宏大广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大广誉”)主要持有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新科”)的股权,三孚新科(688359.SH)于2021年5月21日正式在科创板上市。宏大广誉的收入来源为股权投资收益,2020年度投资项目暂未进行分红,对应支出为日常经营支出、人工成本、差旅费等,待投资项目分红后可以覆盖经营支出;故不存在减值迹象。

5)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安装”)2020年上半年因疫情影响,项目工期延长,导致运营成本增加;第一安装在2020年度新承接河北承德黑山项目、云南大红山二道河项目,前期投入较大,尚未开始产生营业收入,公司预计第一安装的项目未来产生经营收入可以覆盖经营成本,故不存在减值迹象。

6)福建宏大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时代”)为2020年12月新设成立公司,暂未开始经营,亏损原因主要为前期管理费用支出。公司预计宏大时代未来经营效益好,不存在减值迹象。

7)韶关市粤联民用爆破器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联民爆”)拥有韶关片区销售炸药和雷管经营权;公司为了强化竞争力,拓展市场,投资韶关粤联;公司预测韶关市场未来增长潜力较大,粤联民爆能够实现销售盈利,不存在减值迹象。

(2)你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2020年末公司子公司宏大国源(芜湖)资源环境治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国源”)的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2020-12-31/2020年度
未分配利润-42,631,417.51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2,128,487.29
营业收入2,159,922.91
净利润-1,450,581.33
经营净现金流-58,805.80

如上表所示,宏大国源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从2019年度的1,842.40万元下降至2020年度215.99万元,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急剧下滑,合并财务报表其他主要项目均为负数,生产经营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公司预计宏大国源未来很难扭亏为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账面对宏大国源的长期股权投资列示1530万元,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经测算公司本期计提减值准备1530万元。

(3)年审会计师实施核查程序

①查看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中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政策及长期股权投资披露;

②询问公司管理层关于各个联营企业2020年度经营亏损原因,并查看各个相关联营企业2020年度财务报表,复核管理层对联营企业亏损解释合理性;

③查看《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规定;

④复核公司2020年末对各相关联营企业确认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合理性;

⑤结合各个联营企业经营情况,确认对各个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需要确认减值准备;

⑥查看宏大国源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和确认公司管理层对宏大国源生产经营的认定;

⑦复核公司对宏大国源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是否合理。

(4)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公司部分联营企业业绩亏损的原因清晰,期末不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对子公司宏大国源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原因清晰、金额合理。

6.报告期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增加8,943.32万元,增幅112.56%,请说明股权收购会计处理的合规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1)请说明股权收购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公司2020年度主要增加以下公司的股权投资,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股权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投资比例
北京资信天成科技有限公司新设投资5,000,000.0038.00%
广东广业海砂资源有限公司新设投资4,780,000.0047.80%
福建宏大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设投资10,200,000.0034.00%
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股权受让59,676,470.0033.50%
合计79,656,470.00

如上表所示,公司2020年度新投资4家公司,投资对价均以现

金支付,公司均按照实际支付的现金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其中公司对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的投资(以下简称“鞍钢矿山”)是通过股权受让方式获取,2020年8月3日公司与鞍钢矿山的芦冶等15个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同意甲方将持有的鞍钢矿山共计33.5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转让价格为59,676,470.00元,价款支付方式为现金结算。同时协议约定自工商变更之日起,公司成为鞍钢矿山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鞍钢矿山于2020年8月28日完成此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公司自2020年8月28日成为鞍钢矿山的股东。

根据变更后《鞍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共由5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提名2位董事,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所议事项经全体董事超过半数表决通过有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的规定,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综上,鞍钢矿山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对鞍钢矿山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的第六条规定:“(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对鞍钢矿山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以公司实际支付的

59,676,470.00元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应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59,676,470.00贷:银行存款 59,676,470.00公司对鞍钢矿山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的第十条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对鞍钢矿山的股权受让为溢价受让,不调整对鞍钢矿山的初始投资成本。

综上,公司对鞍钢矿山的股权收购会计处理合规。

(2)年审会计师实施核查程序

①查阅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中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和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披露;

②查阅公司2020年度股权投资的相关投资协议;

③查阅公司2020年度股权投资被投资方的公司章程;

④查阅《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⑤查阅公司财务账面对鞍钢矿山的长期股权会计处理分录和投资付款银行回单。

(3)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收购的会计处理合规。

7.年报显示,报告期你公司涉及主要法律诉讼合计42,889.08万元,请说明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预计负债等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1)请说明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预计负债等相关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所涉及的主要法律诉讼共5起,涉案金额合计42,889.08万元,均为公司作为原告提起的诉讼,不存在需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诉讼基本情况信息披露相关情况是否形成预计负债目前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1宏大爆破(原告)就与宁夏泰华大石头煤业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宁夏泰华大石头煤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违约金、利息及各项费用合计286,182,719.63元;宁夏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禹学峰、朱艳、禹学坤、马宏伟、张宁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于2021年5月5日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此外,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也持续披露本诉讼的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宁夏泰华大石头煤业有限公司需承担的金额为102,947,320.82元及部分利息,同时被告宁夏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禹学峰、张宁生、朱艳、禹学坤、马宏伟需承担连带付款责任。公司对本次诉讼的部分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已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尚未开庭。截至2020年末,公司对应收被告泰华大石头煤业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已单项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7,520.01万元,对该项目相关的应收款项账面净额为7,508.57万元。
2宏大爆破(原告)因与托克逊新家园高清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新家园公司”)、丁虎就新疆艾丁湖矿山施工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向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根据仲裁结果,新家园公司应向公司支付22,089,530.73元,丁虎对其中的21,950,847.63元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于2015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艾丁湖项目仲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此后,公司在历年的定期报告已持续披露本诉讼的执行情况。该事项目前处于执行程序中,且因对方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截至2020年末,公司已经对应收艾丁湖项目的应收款项100%计提坏账准备。
3宏大爆破(原告)就与伊犁庆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伊犁庆华”)、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庆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起诉伊犁庆华公司案得到法院受理公司已于2019年5月与伊犁庆华签署《和解协议》,伊犁庆华自2019年7月起至2022年6月,分月向公截至2020年末,公司已合计收回应收款项923.81万元,公司对应收伊犁庆华的款项
序号诉讼基本情况信息披露相关情况是否形成预计负债目前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华集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根据判决结果,伊犁庆华应向公司支付工程款33,374,389.53元及利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及安全风险抵押金合计4,000,000元,支付工程进度款违约金;庆华集团对伊犁庆华支付的工程款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上述款项合计约4,635.76万元(以截至2018年10月31日为节点计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于2018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起诉伊犁庆华公司案收到法院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此后,公司在定期报告中皆持续披露本诉讼的执行情况。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已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640.90万元,应收款项净额为1,189.23万元。
4宏大爆破(原告)因与青岛海防工程局(被告)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青岛海防工程局支付工程施工结欠价款14,670,961元,支付逾期利息2,090,612元,共计1,676.16万元。本次诉讼金额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未达到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不属于重大诉讼。公司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本诉讼的相关情况。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事法院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了《民事调解书》((2020)军0504民初3号),经调解, 被告青岛海防工程局确认于调解书签收之日起60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欠款700万元,原告宏大爆破的诉讼请求不再主张。截至2020年末,公司已对应收青岛海防工程局工程项目的应收款100%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021年5月,公司已收回应收工程款700万元。
5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告,下称“涟邵建工”)就张家口项目建设工程欠款纠纷一案向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张家口新百龙天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被告)本次诉讼涉案金额为5,749.94万元,未达到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不属于重大诉讼。公司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本诉讼的相关情况。双方达成和解,并于2021年4月签署了《关于<张家口赤城县雪国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双方协商拟复工,截止目前双方认可已完成工程欠付工程款金额为1,668万元,其他已完工未结算部截至2020年末,公司对应收被告张家口新百龙天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款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81.54 万元,对该项目相关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账面净额为2,729.41
序号诉讼基本情况信息披露相关情况是否形成预计负债目前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赔偿停工损失等合计5,749.94万元。分由双方互相配合,推进后续结算工作,并按照协议约定分期向涟邵建工支付。目前,双方正在积极进行后续工程款的结算工作。万元。 截至2021年5月末,公司已收回工程款1,668万元并撤诉。截至目前,项目已恢复正常施工。

(2)年审会计师实施核查程序

①查看公司2018-2020年年度报告和2015-2020年度公司重大事项的相关公告信息,并对相关重大诉讼事项进行复核,包括信息披露时点、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②通过互联网查看公司及各主要子公司2020年度涉及到诉讼事项,对比公司对外披露诉讼事项,确认公司披露诉讼事项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③复核各项相关诉讼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确认是否需要计提预计负债;

④复核公司和相关子公司的财务账面对各相关诉讼事项涉及到的应收款项是否足额计提坏账准备;

⑤查看公司2020年末各相关诉讼事项在期后的进展情况,包括诉讼判决情况、和解协议履行情况、款项收回情况及相应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3)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公司及时履行诉讼事项的信息披露,相关诉讼事项不涉及计提预计负债,期末对应坏账准备会计处理合规。

8.华威化工2017年至2020年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1.11%,四〇一厂2018年至2020年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4.72%。请自查说明前期业绩承诺完成是否存在不当确认收入或少计成本费用的情形,以及是否存在利用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信用政策或期后销售退回

等方式进行利润调节以实现业绩承诺精准达标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1)公司不存在不当确认收入情形1)公司2017-2019年度销售收入确认华威化工和四O一厂同属于公司下属民爆板块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民爆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2017-2019年度的销售收入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予以确认:

①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

②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根据公司的销售收入确认政策,两个子公司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为:

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客户时确认。

2)公司2020年度销售收入确认

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发布的财会【2017】22号文的通知,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公司在2020年度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综合考虑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等因素的基础上,以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

根据公司的销售收入确认政策,两个子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完毕,公司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3)外部监管机构对公司销售管控

民爆产品属国家管制的特殊商品,销售对象必须具备有关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国内客户必须是具备民爆器材购买资质的单位。实际供货前双方必须签订国家规定的民爆器材购买合同,实际供货时必须由买方在买方所在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办理民爆器材电子购买证和运输证。

4)公司的主要客户和结算说明

2018年以前,公司所有的民爆器材销售业务长期合作单位主要为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下称“省民爆”)及各市县销售公司;2018年以后,长期合作单位主要为广东联合民爆有限公司(下称“联合民爆”)和部分市级销售公司。

民爆器材产品属于充分竞争产品,对应销售价格较透明,款项结算基本是以现款结算,对应少部分客户款项结算账期短,应收账款账龄基本均在1年以内。

经公司自查,华威化工和四O一厂在上述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确认符合对应期间的会计政策及确认时点的规定,不存在不当确认收入情形。

(2)公司不存在少计成本费用情形

1)生产等各内部环节受外部监管

民爆生产企业的生产受到监管部门规定的产能限制,以销定产,销售和生产均不超过生产许可证注明的产能。华威化工和四O一厂的生产产能、生产与仓储、物流与运输等各个环节严格受到监管部门管控。

2)成本核算简单清晰

华威化工和四O一厂两个子公司按月归集成本,按需投产,生产配方基本保持稳定,每月月末定期盘点库存并上报监管部门,对应成本主要为原材料、设备折旧、职工薪酬、运输费用等。产品成本中原材料占比达75%-80%左右,各期末基本无在库产品,对应的库存商品数量和金额均比较小。

3)业务简单,经营费用项目少

华威化工和四O一厂生产销售业务相对简单,经营费用项目少,主要费用包括物流运输和装卸费用、职工薪酬、机器设备折旧摊销费用等,以上费用各年度均按权责发生制进行财务处理。根据新收入准则核算规定,2020年度运输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列示。

4)内部管控措施得当

华威化工和四O一厂同时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各项费用支出。一方面促进生产技术革新,进一步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降低人员成本支出。华威化工职工由2017年的168人降低至2020年的102人,四〇一厂由2017年的130人降低至2020年的93人;另一方面,内部资源整合,实施集中采购,降低原辅材料采购价格,通过与民爆板块的其他公司比对原材料采购价格,与材料提供方商议

更合理的采购价格,从而较好的控制了民爆产品的利润空间。

综上,公司管理层不仅遵守外部监管和规范财务核算,而且对内通过强化管理出绩效,公司不存在少计成本费用等情形。

(3)公司不存在利用变更会计政策调节利润情形

1)公司2017-2020年度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开始适用时点公司执行情况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表》等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境内外同时上市及境外上市并且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非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可选择提前实施新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自2017年5月28日起同步施行。
2017年5月25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同步施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 8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同步施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 9号)。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 进行追溯调整。自2019年6月 17日起施行。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同步施行。
2017年7月,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财会【2017】22号文)。对会计政策中收入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并采用分布实施的方式,国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

2017-2020年度,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按照财政

部文件中规定的起始日,同步开始执行相关的新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公司未作出其他任何会计政策的变更。

2)公司2017-2020年应收账款坏账政策及执行华威化工和四O一厂两个子公司2017-2020年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基本在1年以内,根据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政策,2018年之前均按历史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自2019年1月1日起,根据民爆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将民爆炸药类客户划归到同一个民爆板块组合中,华威化工和四O一厂两个子公司按照民爆板块客户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4)公司不存在利用会计估计调节利润情形

2017-2020年度,华威化工和四O一厂两个子公司未有任何会计估计变更。

(5)公司不存在变更信用政策调节利润情形

华威化工和四O一厂在2017-2020年度内主要客户为省民爆和联合民爆及市级销售公司。两个子公司的产品销售基本上是现款销售,对应货款结算周期短;华威化工和四O一厂每年度的生产产能严格受到监管机构控制,不存在通过扩大信用政策增加销售等情形。

华威化工和四O一厂2017-2020年度各期销售收入对比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华威化工110,829,007.40103,968,154.83110,617,745.56102,813,690.01
四O一厂104,546,691.09107,957,582.50109,547,188.0587,905,833.15

注:四O一厂2017年4月新增了6000吨产能,因此2018年度以后的收入较2017年度有较大增长。

如上表所示华威化工和四O一厂2017-2020年度各期销售收入均保持相对稳定,不存在通过扩大信用政策增加销售等情形。

综上,华威化工、四〇一厂不存在变更信用政策进行利润调节。

(6)公司不存在通过期后销售退回调节利润情形

华威化工、四〇一厂销售的产品属于严格管制产品,两个子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政策确认营业收入,在上述报告期内未发生期后销售退回情况。

(7)年审会计师实施核查程序

①查看公司与华威化工和四O一厂分别签订的业绩承诺协议,确认业绩承诺条款具体指标;

②查看华威化工和四O一厂2017-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财务数据和业绩承诺完成专项报告,确认华威化和四O一厂是否按规定完成业绩承诺;

③查看华威化工和四O一厂2017-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中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确认实际执行的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是否合理,确认实际执行的重要会计估计是否存在变更;

④查看华威化工和四O一厂2017-2021年1-4月收入确认明细表,确认华威化工和四O一厂2017-2020年度销售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会计政策,确认各期末是否存在销售退回;

⑤查看华威化工和四O一厂2017-2020年重要的销售合同中信用政策,确认公司与主要客户的结算是否与公司的信用政策保持一致;

⑥重新计算华威化工和四O一厂2017-2020年度的销售毛利率,

并结合销售单价变动、材料采购单价、人工成本变动等因素变动对销售毛利率变动进行分析,确认公司营业成本结转准确性;

⑦对华威化工和四O一厂2017-2020年各期末主要存货进行计价测试,并结合各期末对主要存货盘点表,确认各期末营业成本结转准确性;

⑧查看华威化工和四O一厂2017-2021年1-4月重要的费用明细表,确认是否存在重大费用跨期。

(8)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华威化工和四〇一厂的前期业绩承诺完成不存在不当确认收入或少计成本费用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信用政策或期后销售退回等方式进行利润调节以实现业绩承诺精准达标的情形。

特此回复。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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