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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5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3]22008220048号

目 录

页 次
一、报告正文1-2
二、附件3-13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3]22008220048号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广东宏大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广东宏大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广东宏大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广东宏大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广东宏大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广东宏大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附件: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润生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 敏
中国 广州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 项 报 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2号),核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2,116,912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公司于2020年10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037,08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41.07元/股),截至2020年10月9日止,公司收到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等17名特定投资者缴纳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款共计人民币1,767,532,875.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4,072,205.86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3,460,669.7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3,037,080.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1,700,423,589.74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资金投资。

截至2020年10月9日,本次非公开募集货币资金已全部到达公司并计入账户,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5002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备注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767,532,875.6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86,831,161.03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24,072,205.86
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489,321,044.61
补充流动资金273,959,790.30

项目

项目金额备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67,010,995.8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2020年11月6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所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9日办理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2020年12月1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开设的专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4、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5、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6、2021年12月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保荐机

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7、2021年12月3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履行《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1,067,010,995.86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开户银行活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余额存款余额备注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9550880019713200527)0.000.000.00已销户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9550880019713200437)0.000.000.00已销户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8110901012601216977)1,300.170.001,300.17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120906071110108)29,627.150.0029,627.15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44050143190100001514)43,831,662.520.0043,831,662.52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665275135051)1,016,390,029.890.001,016,390,029.89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4042501040017631)5,406,380.010.005,406,380.01
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36050078801788662683)19,673.590.0019,673.59
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43050110882500000126)1,332,322.530.001,332,322.53
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43050110882500000125)0.000.000.00
合计1,067,010,995.860.001,067,010,995.86

(三)募集资金余额账户形成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账户形成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金额备注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767,532,875.6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86,831,161.03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24,072,205.86
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489,321,044.61
补充流动资金273,959,790.3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67,010,995.86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一次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于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主要由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个子公司实施。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三个子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48,932.10万元,其中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9,363.12万元,其中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19,558.97万元,其中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20,010.01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6,753.2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010.0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6,328.0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向
施工设备技术改造项目147,139.39147,139.3920,010.0148,932.1033.2615,679.32
补充流动资金29,613.9029,613.900.0027,395.9892.5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76,753.29176,753.2920,010.0176,328.0843.1815,679.32
合计176,753.29176,753.2920,010.0176,328.0843.1815,679.3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受行业宏观因素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募投项目投入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2022年3月24日,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将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的建设期由3年调整为5年,即至2025年使用完毕,原募投项目的用途不变。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提高资金利用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9,363.1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相关审批及审计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2020年11月24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1.83亿元进行现金理财,现该笔理财产品已到期。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1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进行定期存单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6月9日;2021年12月1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4亿元进行协定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6月10日;2021年12月2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2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7月12日;2022年6月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12月2日;2022年6月1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4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12月2日。上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现金管理收益36,359.023.88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按计划地投资于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10月2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9,363.12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9,363.129,363.12
合计9,363.129,363.12

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93,631,200.00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止2020年10月2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5019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2020年11月24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1.83亿元进行现金理财,现该笔理财产品已到期。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1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进行定期存单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6月9日;2021年12月1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4亿元进行协定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6月10日;2021年12月2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2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7月12日;2022年6月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12月2日;2022年6月1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4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12月2日。上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现金管理收益36,359.023.88元。报告期期末,公司不存在现金管理。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1,067,010,995.86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此页无正文,仅作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签署页。

董事长:郑炳旭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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