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以邮件及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郑炳旭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