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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狮3: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400144 证券简称:猛狮3 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4)003284号),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757,348,295.19元,未弥补亏损金额-5,757,348,295.19元,实收股本为567,374,389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由于前期产业布局扩张速度较快,生产基地投入大,但受相关产业政策调整、金融宏观调控的影响,无力继续对生产基地建设进行投资,形成沉重的负担。同时,受资金紧张的影响,业务拓展亦未如预期,公司出现较大金额亏损,尤其是2018年下半年发生的债务危机,令公司各项业务遭受重创,深陷亏损泥潭。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83,942,013.95元。公司在2019年、2021年分别通过剥离处置非核心和低效资产、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债务重组等实现扭亏为盈,但尚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022年,

公司整体经营继续承压,亏损进一步扩大。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7,911,403.81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1,377,421.31元,主要亏损原因为:(1)公司重整规划尚未能落实,资金面压力一直未能得到有效缓解和改善,公司各项业务仍处在低位徘徊,难以实现规模效应,导致毛利率较低,无法覆盖维持正常运转的期间费用;(2)债务负担沉重且绝大多数已逾期,导致财务费用、罚息和违约金等居高不下;(3)已破产子公司湖北猛狮新能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本报告期再次进行仲裁,根据裁决结果冲回了前期确认的债务重组损益并计提了较大金额的担保负债。

三、拟采取的措施

针对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的问题,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持续深耕电池制造和智慧出行业务围绕电池制造和智慧出行等核心主业优化资源配置,通过采取重塑商业模式、加大研发创新力度、紧贴市场和客户需求、丰富和优化产品结构和应用场景等措施,稳步提升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并在供应链、技术、市场、渠道等领域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实现产能利用和资源效用最大化。2)强化内部控制,提升经营管理效率通过在日常经营中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业务规则,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建立形成高效合理的激励机制、科学适用的精益生产制度等,强化风险控制能力,提升运营效率,并为公司稳健经营提供有效的保障和夯实的基础。

3)积极推进公司重整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符合国家发展战略,主营业务规模稳定,具备充分的重整价值,公司拟引入国企央企或上市公司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以开展司法重整工作。通过重整程序剥离低效资产、清偿部分债权以及债务豁免等措施,将能够彻底化解债务危机,并且筹集到公司发展所需的资金。在通过重整程序彻底摆脱债务负担后,资产负债率将获得极大的改善,同时,债务清偿后,公司融资能力将

逐步恢复正常,回归正常经营。在重整程序完成后,公司将彻底出清历史包袱,充分发挥自身及所在行业的优势,迅速恢复业务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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