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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狮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根据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的会议资料,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经讨论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往来,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非经营性资金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了相关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核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参考公司所处的行业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的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踏实工作,勤勉尽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其生产经营能力。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关于《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

项的专项说明》,该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将持续关注和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落实相应措施的情况,尽快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晏帆、张歆、秦永军日期: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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