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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募集资金结余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7

募集资金结余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0]37830号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亿利达公司”)《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浙江亿利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浙江亿利达公司《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浙江亿利达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江亿利达公司管理层向董事会提交相关议案的附件材料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以下无正文]

募集资金结余情况鉴证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0]37830号[此页无正文]

中国·北京 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结余情况专项报告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业已完工,公司拟将该等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结余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695号)核准,公司2012年6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7万股,发行价为16.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2,72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7,432,800.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287,199.75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2年6月27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2年6月27日出具报告编号:中喜验字[2012]第0042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6,378,912.78元,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累计支出284,261,712.78元,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增资16,600,000.00元,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35,517,200.00元,完工项目节余永久补充流资金25,355,704.95元;本年度使用720,132.99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0年9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336,378,912.7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797,743.98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25,287,199.75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3,889,457.01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及负责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子公司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达科技”)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等银行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路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台州路桥支行33001665100059288288活期存款316,764.20
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分行900001040018888活期存款1,164,441.43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路桥支行1207015129200299808活期存款28,215.97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路桥支行1207215529200015505活期存款1,288,322.38
合计2,797,743.98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1-9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拟将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2,797,743.9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在将相关结余资金转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2020年9月30日,前述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2,120,272.85元(具体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1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0年9月30日编制单位: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362,720,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20,132.9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6,378,912.7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146,630,000.00146,630,000.0013,891.39150,449,440.68102.602015年6月30日28,943,653.10
2.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93,580,000.0093,580,000.0050,241.6094,799,758.96101.302015年6月30日8,950,489.81
募集资金总额362,720,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20,132.9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6,378,912.7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3.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32,960,000.0032,960,000.00656,000.0013,656,808.1941.432018年6月30日不适用
4.“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及“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542,837.11不适用
5.“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812,867.84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73,170,000.00273,170,000.00720,132.99284,261,712.7837,894,142.91
超募资金投向
1.对广东亿利达增资16,600,000.00
募集资金总额362,720,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20,132.9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6,378,912.7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投向
2.归还银行贷款35,517,2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52,117,200.00
合计273,170,000.00273,170,000.00720,132.99336,378,912.7837,894,142.9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和“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于2014年8月1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将该项目自2013年7月延期至2014年7月;公司已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将该项目再次延期至2015年2月。以上二个项目实际在2015年6月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由于重新按绿色建筑标准及国际先进的风机、配套产品的测试要求设计等原因延期。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自2013年7月延期至2015年7月。此事项经2014年8月1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发生变更,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15年12月31日。该延期事项已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1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再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17年6月。根据公司2017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再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
中心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18年12月。该项目实际在2018年6月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根据2012年8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660万元超募资金增资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和使用3,551.72万元超募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已于2012年9月份执行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根据2014年4月22日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并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适应省级研究院对办公、测试场所整合集中要求和企业研究院的长远发展需要,将“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浙江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台州经济开发区滨海区块海茂路变更为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注)2012年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建设项目14,859,297.04元、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建设项目15,109,450.47元、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4,707,420.34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2013年6月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2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8%,使用期限为一年内,该笔款项于2014年第二季度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2014年6月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度为3,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2%,使用期限为一年内,该笔款项已于2015年6月1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3)2015年6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度为3,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9.2%,使用期限为一年内,该笔款项于2016年3月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2016年4月26日第二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低噪节能中共空调大风机项目”和“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已完成并结转固定资产,完工项目节余4,542,837.1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设备和基建工程项目合同余款4,029,673.60元。 2018年8月27日第三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
拟完工,项目节余资金及对应专户全部利息收入计20,812,867.8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设备和基建工程项目合同余款5,237,847.64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尚未支付设备和基建工程项目合同余款2,120,272.85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797,743.98元(包含完工项目尚未支付合同余款),为专户活期存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本年度支付均为项目质保金尾款。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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