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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达: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利达”)2020年9月起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亿利达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695号)核准,公司2012年6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7万股,发行价为16.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2,72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7,432,800.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287,199.7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6月27日到位,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验字[2012]第004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制度于2020年6月重新修订,且经2020年6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7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和时任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遵循监管协议范本的基本格式,分别与各资

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了相应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项目账户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台州路桥支行33001665100059288288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316,764.20
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分行900001040018888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1,164,441.43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路桥支行1207015129200299808超募帐户28,215.97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路桥支行1207215529200015505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1,288,322.38
合计2,797,743.98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5,287,199.75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支出金额为273,170,000.00元,超募募集资金为52,117,200.00元。其中“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承诺支出146,630,000.00元、“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项目承诺支出93,580,000.00元、“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项目承诺支出32,960,000.00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按决议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增资16,600,000.00元以及偿还银行贷款35,517,200.00元,已于2012年9月份执行完毕。

2、“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和“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已于2016年4月25日完工。超募募集资金及“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和“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募集资金收支节余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喜专审字[2016]第0519号《关于浙江亿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收支结余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审核,并于2016年按规定的相关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决议程序已将上述两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支付的设备和基建工程项目合同款总计9,508,437.09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备支付。

3、“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已于2018年6月完成了已披露的项目计划全部建设内容。“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收支结余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喜专审字【2018】第0838号《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收支结余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审核,并于2018年按规定的相关董事会决议程序已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支付的设备和基建工程项目合同款总计5,106,247.64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备支付。

(二)募集资金的节余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362,72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20,132.9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6,378,912.78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承诺投资项目
1.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146,630,000.00146,630,000.0013,891.39150,449,440.68
2.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93,580,000.0093,580,000.0050,241.6094,799,758.96
3.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32,960,000.0032,960,000.00656,000.0013,656,808.19
4.“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及“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542,837.11
5.“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结余资金永20,812,867.84

四、募集资金结余资金的构成说明

如上表所示,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结余金额为2,797,743.98元,均为尚未支付完毕的设备和基建工程项目合同款项以及上述款项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一)尚未支付供应商的尾款或质保金

截至2020年9月30日已累计支付金额336,378,912.78元,尚有2,120,272.85元尾款及质保金未支付。

(二)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

截至2020年9月30日,募集资金项目账户产生累计利息收入净额677,471.13元。

五、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拟将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2,797,743.9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在将相关结余资金转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2020年9月30日,前述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2,120,272.85元(具体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

久补充流动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73,170,000.00273,170,000.00720,132.99284,261,712.78
超募资金投向
1.对广东亿利达增资16,600,000.00
2.归还银行贷款35,517,2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52,117,200.00
合计273,170,000.00273,170,000.00720,132.99336,378,912.78

合同的约定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六、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结余的累计利息,以及尚未支付给供应商的尾款或质保金合计2,797,743.98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承诺后续募投项目尾款或质保金将以自有资金支付,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议案内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亿利达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风机技术中心及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平安证券同意亿利达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一明 卢宇林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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