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关于该关联交易事项的资料,经过我们各自独立的审核以及讨论,审议后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白光宇及其他股东对子公司浙江乔治白校服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有助于改善子公司的现金流,提高子公司竞争力。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同意将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刘晓刚 雷新途 刘世水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