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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4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9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金河生物股票代码00268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路漫漫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电话0471-3291630
电子信箱jinhe@jinhe.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961,006,050.74848,429,942.5913.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7,482,792.8595,005,448.8023.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92,308,386.8591,914,488.910.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9,272,456.61112,070,629.44-2.5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0.15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0.15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11%5.59%1.52%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559,737,305.583,376,867,194.005.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665,968,069.141,614,883,310.483.1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5,81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1.68%137,758,6700质押54,480,000
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6.37%104,000,0000质押67,000,000
路牡丹境内自然人4.09%25,964,4010
呼和浩特昌福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27%8,094,9430
路漫漫境内自然人1.20%7,599,6455,699,734
上银基金-浦发银行-上银基金财富51号资产管理计划其他1.07%6,773,2890
李福忠境内自然人0.72%4,564,4653,423,349
王志军境内自然人0.49%3,088,9312,316,698
林河明境内自然人0.47%3,011,2000
谢昌贤境内自然人0.39%2,500,0001,875,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股东中,王东晓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82%的股权;路牡丹女士为王东晓先生配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18%的股权;王东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82%的股权,路牡丹女士持有公司股东内蒙古金河控股有限公司18%的股权;路漫漫先生为路牡丹女士之弟;李福忠先生之配偶为路牡丹女士之妹;王志军先生为王东晓先生和路牡丹女士之子。呼和浩特昌福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组建的有限合伙企业。除此以外,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和2020年7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12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21年6月22日及2021年7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2021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公司向10名特定对象共发行145,132,74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于8月12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11日、2020年12月12日、2021年6月23日、2021年7月10日和2021年8月1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控股股东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存续分立的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金河建安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金河建安(存续公司)和金河控股。金河建安所持有公司全部股份241,758,670股将由金河控股承继持有。2021年5月20日,金河建安向金河控股转让104,000,000股股票完成过户登记;2021年7月16日,金河建安向金河控股转让剩余137,758,670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金河建安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由金河建安变更为金河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及2021年7月2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实施“盐酸多西环素项目”的事项

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

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实施“盐酸多西环素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东晓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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