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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8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 【2021-074】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金河生物”)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4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145,132,74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65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819,999,997.95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含税)17,383,999.96元,其中已于前期支付1,06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3,675,997.9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6日出具了XYZH/2021XAAA5030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动物疫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49,109.7937,016.68
2新版GMP符合性技改项目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11,848.0311,848.03
3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金河生物5,561.135,561.13
4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金河生物3,207.003,054.29
5补充流动资金金河生物24,519.8724,519.87
合计94,245.8282,000.00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7月5日止,本公司已累计投入资金15,119.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金额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1动物疫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37,016.6810,755.56
2新版GMP符合性技改项目11,848.032,771.00
3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5,561.13618.21
4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3,054.29974.31
5补充流动资金24,519.87
合计82,000.0015,119.08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9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5,119.08 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9月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5,119.08 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未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中15,119.08万元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金河生物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金河生物公司截至2021年7月5日止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1XAAA50337)

(五)《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9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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