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生物”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金河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4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5,132,74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65元,募集资金总额819,999,997.95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费用(不含税)17,756,396.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2,243,601.3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1XAAA5030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等相关事项。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1XAAA50337),截至2021年7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15,119.08万元。
截至2021年9月1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200.80万元(含募集资
金置换金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1,023.56万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1 | 动物疫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金河佑本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37,016.68 | 10,779.93 |
2 | 新版GMP符合性技改项目 | 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 | 11,848.03 | 4,050.39 |
3 | 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 | 金河生物 | 5,561.13 | 646.71 |
4 | 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 | 金河生物 | 3,054.29 | 979.54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金河生物 | 24,519.87 | 22,744.23 |
合计 | 82,000.00 | 39,200.80 |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情况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分期逐步投入,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公司在确保募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2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在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也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需要及时按需归还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前,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前,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杨 | 黄健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