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离任三年内再次被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说明公告
孙鹏飞先生于2018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30日,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因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离任。2020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孙鹏飞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孙鹏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股,孙鹏飞先生离任后至今,未买卖公司股票,不违反其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声明承诺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