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0年度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评估和减值测试,拟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度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评估和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19.05万元。明细如下表:
资产名称 | 年初至年末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金额(元) | 占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17,597,198.95 | 16.17% |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9,191,598.47 | 17.64%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594,399.52 | -1.47%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544,662.54 | 0.50% |
存货跌价准备 | 1,048,647.62 | 0.96% |
合计 | 19,190,509.11 | 17.63% |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审计数据为准。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
12月31日。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原因
资产名称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 计提原因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 预计该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 个别单项计提:个别账龄较长、涉诉的其他应收账款,考虑回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按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坏账准备。 其余应收账款按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判断,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21】022号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
存货跌价准备 |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 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存货的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 |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2020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19.05万元,预计将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9.05万元、减少公司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919.05万元。公司将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加强后续情况处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