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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智能: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6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2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远大智能股票代码00268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洞宇张婷婷
办公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 号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27 号
电话024-25162751024-25162569
电子信箱lidongyu@cnydii.comzhangtt@cnydii.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41,113,940.22296,588,198.5415.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9,470,751.65-56,574,221.7412.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7,275,824.05-67,181,400.9914.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163,037.142,945,057.52-26.5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74-0.054212.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74-0.054212.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8%-4.45%0.6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082,447,998.312,119,419,034.48-1.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274,949,103.921,332,526,040.77-4.3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4,966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7.92%395,632,2790质押69,832,403
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6.61%173,306,3910
许磊境内自然人2.31%24,110,0000
沈阳卓辉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70%17,701,4970
沈阳福康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6%11,108,0670
顾永兴境内自然人0.56%5,882,4630
许喆境内自然人0.51%5,320,0000
彭越煌境外自然人0.40%4,180,6000
许奎境内自然人0.26%2,691,2000
王杰境内自然人0.20%2,126,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100%股权,为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65,832,279股外,还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29,800,000股,合计持有395,632,279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朝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科技电工持有的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新能源”)100%股权,收购价款为6,649.07万元。公司与科技电工签订《盈利补偿协议书》,科技电工承诺:沈阳新能源在盈利补偿期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300.00万元、1,500.00万元、1,800.00万元。若沈阳新能源在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相应年度的预测净利润,科技电工向公司进行补偿。 2020年5月25日,公司与科技电工及远大集团签订了《2019年度盈利补偿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对原《盈利补偿协议书》中第三条补充内容为:增加原《盈利补偿协议书》第三条第3项内容:2018-2020年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标的资产的总交易价格6,649.07万元,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系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18〕581号)中对沈阳新能源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本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CAC审字[2021]0519号),沈阳远大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4,574,279.62元,低于业绩承诺净利润1,800.00万元,未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根据《盈利补偿协议书》约定测算,科技电工需以现金方式支付公司2020年度业绩补偿款金额为:6,649.07万元-3892.57万元=2756.50万元。 2021年5月20日,公司收到科技电工支付的2020年度业绩补偿款,金额为2756.50万元。截止当日,科技电工2020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已全部向公司支付。本次收到业绩补偿款后,业绩补偿义务人科技电工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承诺期间的业绩补偿义务。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2021年5月25日,公司关注到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湛江市赤坎区安康金海湾小区电梯事故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具体情况如下:2021年5月23日晚,湛江市赤坎区安康金海湾二期小区发生一起电梯事故,造成一名乘客伤亡。事故发生后,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马上组织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查封了涉事电梯并扣押了相关资料,随即成立了调查小组,经初步核查,该涉事电梯制造单位是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单位是湛江市橄榄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投入使用,维保单位是湛江市立石机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为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立即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经公司内部核查:湛江市赤坎区安康金海湾小区发生事故电梯为本公司2014年6月3日生产完工的电梯, 2014年8月31日验收批准。现维保单位为湛江市立石机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目前,事故原因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调查中。上述事项的具体调查情况及事故责任认定,公司将及时关注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调查进展通报和调查结论。公司将根据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官方发布的调查或事件进展信息,履行本事件的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3、2019年6月,张方浔先生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持有的China Yuanda Real Estate Group Limited(中文名称:中国远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房地产”)99%股权,以及重庆博林特持有的远大房地产1%股权,共计远大房地产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38.2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根据与张方浔先生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远大房地产应付公司全部借款合计人民44,258,055.00元,远大房地产应将位于肯尼亚首都内罗毕Kileleshwa区Lalucia court项目剩余未出售的80套房屋出售后,房屋销售款优先归还上述借款,最晚于2019年12月31日前归还与公司往来款。

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16日、2019年12月5日、2021年3月17日收到远大房地产公司归还公司往来款5,068,160.00元、2,256,403.14元、1,295,080.00元。截止本公告日,远大房地产公司累计已归还公司往来款8,619,643.14元,剩余未归还的往来款35,638,411.86元。因远大房地产公司剩余49套商品房未出售,合计面积为5357㎡,待出售后优先归还剩余部分往来款。待售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楼号门牌号面积(㎡)账面价值(元)评估价值(元)备注
1A10-163302,399.54405,200.00一室
2A1-3100479,999.26596,500.00二室
3A2-3100479,999.26596,500.00二室
4A4-3100479,999.26596,500.00二室
5A5-3100479,999.26596,500.00二室
6A6-3100479,999.26596,500.00二室
7A7-3100479,999.26596,500.00二室
8A8-3100479,999.26596,500.00二室
9A10-3100479,999.26596,500.00二室
10A1-4106508,799.22632,300.00二室
11A2-4106508,799.22632,300.00二室
12B4-1100479,999.26596,500.00二室
13B7-1100479,999.26596,500.00二室
14B8-1100479,999.26596,500.00二室
15B9-1100479,999.26596,500.00二室
16B10-1100479,999.26596,500.00二室
17B1-2106508,799.22632,300.00二室
18B2-2106508,799.22632,300.00二室
19B4-2106508,799.22632,300.00二室
20B5-2106508,799.22632,300.00二室
21B6-2106508,799.22632,300.00二室
22B7-2106508,799.22632,300.00二室
23B8-2106508,799.22632,300.00二室
24B9-2106508,799.22632,300.00二室
25B10-2106508,799.22632,300.00二室
26B1-3125599,999.08714,700.00三室
27B2-3125599,999.08714,700.00三室
28B3-3125599,999.08714,700.00三室
29B4-3125599,999.08714,700.00三室
30B5-3125599,999.08703,500.00三室
31B6-3125599,999.08714,700.00三室
32B7-3125599,999.08714,700.00三室
33B8-3125599,999.08731,600.00三室
34B1-4126604,799.07720,400.00三室
35B8-4126604,799.07723,800.00三室
36B9-4126604,799.07720,400.00三室
37B10-4126604,799.07720,400.00三室
38C1-1100479,999.26596,500.00二室
39C4-1100479,999.26596,500.00二室
40C5-1100479,999.26596,500.00二室
41C6-1100479,999.26596,500.00二室
42C7-1100479,999.26596,500.00二室
43C8-1100479,999.26596,500.00二室
44C9-1100479,999.26596,500.00二室
45C10-1100479,999.26596,500.00二室
46C1-2106508,799.22632,300.00二室
47C3-2106508,799.22630,300.00二室
48C7-2106508,799.22632,300.00二室
49C10-2106508,799.22632,300.00二室
合计5,257.0025,233,561.2631,022,500.00

注:上述评估价值为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2019年6月10日出具的《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China Yuanda Real Estate Group Limited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闽联合中和评报字[2019]第6110号,评估价值的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

截止本公告日,远大房地产境外股权变更事项已完成,境内股权变更事项正在办理中。

4、2020年11月,吴丽萍女士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持有的Б?линтэХХК(中文名称:博林特电梯蒙古有限公司)

100%股权,交易以标的价值咨询估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00万元。根据公司与吴丽萍女士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吴丽萍女士应向公司支付80万元股权转让款,剩余20万元股权转让款,吴丽萍女士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公司。博林特电梯蒙古有限公司应付公司货款194,139.10美元,吴丽萍女士同意博林特电梯蒙古有限公司最晚于2021年12月31日前归还应付公司的货款。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万元已全部收到。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收到博林特电梯蒙古有限公司应付公司的货款96,600美元,公司将持续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及时归还公司货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5、2021年6月8日公司以10,000澳币收购BRILLIANT LIFTS AUSTRALIA PTY LTD(中文名称:博林特澳大利亚合资有限公司)17.6%的股权,目前持有其100%股权,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2021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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