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公司拟续聘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广宁 、袁知柱、 黄鹏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