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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光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9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

(3)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4)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5)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下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财会[2019]8号通知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财会[2019]8号通知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财会[2019]9号通知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财会[2019]9号通知不影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4、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

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4月0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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