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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光电: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4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2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13日下午16:30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田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选举田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选举沈海斌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主任委员:杨模荣(独立董事)

委员:郝先进、储育明(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聘任沈海斌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建军先生、齐志伟先生、吴明先生、奚正山先生、郭廷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张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同意聘任程晓宏先生为公司管理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程晓宏先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及邮编: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668号,230088电话:0551-65305898传真:0551-65305898电子邮箱:mygd@chinameyer.com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2020年5月1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聘任郝先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海东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李海东先生的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及邮编: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668号,230088电话:0551-65305898传真:0551-65305898电子邮箱:mygd@chinameyer.com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5月14日

附件:

田明:男,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合肥轻工业机械厂设备科科长、合肥安剑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合肥美亚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合肥安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票415,433,00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沈海斌:女,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合肥安科光电机械有限公司管理部部长、合肥美亚光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股票19,773,000股,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郝先进: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取得会计师、律师、税务师、高级经济师资格。曾任合肥安科光电机械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合肥美亚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票23,581,180股,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储育明: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杨模荣: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张建军: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信息对抗系新技术应用中心副主任(2010年3月10日从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转业),合肥威师智能电子电器厂研究所所长、生产副厂长,合肥美亚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总监、医疗产品线经理、监事,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票190,126股,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

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齐志伟: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部长助理、销售部副部长,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市场部部长、营销总监。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吴明: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软件设计部部长、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所副所长、智能事业部部长、研究所所长。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奚正山: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X光工业检测销售部部长、医疗口腔销售部部长、医疗口腔产品线(销售)总监。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郭廷超: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宁波英特热动力有限公司生产总监,合肥威尔燃油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兼物流部经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技术部部长、生产计划部部长、生产总监、监事。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张浩: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深中贸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集团财务经理,江苏牧羊集团财务经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经理,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程晓宏: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负责人,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总监、董事会秘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与

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李海东: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拱宸支行职员、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职员,现任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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