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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光电: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划运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2亿元的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2亿元的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其中1.2亿元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且1.2亿元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单个短期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9、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0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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