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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光电: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05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权益分派情况

1、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882,482,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派方案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派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两个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2,482,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6.3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018田明
201*****369田明
301*****002沈海斌
401*****373沈海斌
501*****037郝先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4月25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 668 号咨询联系人:程晓宏、慈瑾咨询电话:0551-65305898传真电话:0551-6530589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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