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17%税率(自2018年5月1日起税率为16%,2019年4月1日起税率为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经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核准同意,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冀凯河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2019 年6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 2,683,261.52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元:元
序号 | 提供主体 | 获得补助的项目 | 收到补助时间 | 补助金额 | 补助政策依据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是否已收到相关款项及资产 | 拟计入会计科目 | 获得 主体 |
1 |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 2019年 6月 | 211,921.00 | 财税[2011] 100 号 | 与收益相关 | 是 | 营业外收入 | 冀凯河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2 |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 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 2019年 8月 | 2,471,340.52 | 财税[2011] 100 号 | 与收益相关 | 是 | 营业外收入 | 冀凯河北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合计 | — | — | 2,683,261.52 | — | — | — | — | —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与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将上述增值税退税所得2,683,261.52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增值税退税所得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2,683,261.52元。
4、风险提示与其他说明
有关上述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利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银行收款凭证。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