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 144 号
张振国:
2021年7月15日,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地科技”)披露《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亏损3,730-5,595万元。2021年8月26日,顾地科技披露2021年半年度报告,实际亏损4,787万元。2021年8月11日,你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顾地科技股票合计580万股,减持金额为1,484.8万元。你作为顾地科技董事,上述减持发生在顾地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构成敏感期交易。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
3.8.14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合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