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继续为其借款提供担保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顾地塑胶有限公司的股权后继续为其借款提供担保暨形成关联担保的事项,相关会议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