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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洋股份:关于为参股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4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7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向桂林银行南宁分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的参股公司广西鸿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生源股份”)拟向桂林银行南宁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的授信,此次授信为前次授信的展期,展期期限为六个月,用于满足其日常营运资金需求。鸿生源股份的所有法人股东,即公司与广西鸿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生源科技”)均为上述综合授信展期提供全额担保,同时公司原控股股东孙忠义先生为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鸿生源科技、鸿生源股份为孙忠义先生上述反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公司副总经理欧顺明先生担任鸿生源股份的董事,鸿生源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对外担保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与该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鸿生源股份概况

公司名称:广西鸿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住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四路9号4楼405号房法定代表人:黄 敏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整成立日期:2015年07月21日主营业务:城镇污泥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废旧塑料加工、销售;土壤调理剂的生产、销售;城镇污泥处理与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咨询服务;市政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与维修;生物有机肥、有机物料腐熟剂的生产及销售;环保设施的运营;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工业废水治理、固体废弃物治理、废渣治理、供排水治理、垃圾填埋场与垃圾渗透液处理;人工湿地、土壤及生态修复的技术研发与推广、施工、维护;防渗处理工程、

建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技术咨询服务;道路清扫;清洁服务;粪污处理。

关联关系及其他关联业务:公司持有鸿生源股份47.11%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欧顺明先生担任鸿生源股份的董事,鸿生源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除关联担保以外,公司与鸿生源股份不存在其他关联业务。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项目2020年1-6月(或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2019年度(或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652,024,895.93571,027,234.85
负债总额292,478,568.00301,617,760.41
银行贷款总额117,680,961.68145,462,075.10
流动负债总额235,094,705.01241,612,336.44
非流动负债合计57,383,862.9960,005,423.97
净资产359,546,327.93269,409,474.44
营业收入23,524,973.13100,855,551.15
净利润-8,848,802.51-14,940,310.56

或有事项:无

外部信用评级:无

4. 鸿生源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人基本情况

反担保人孙忠义先生,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孙忠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612,82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1.91%。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桂林银行南宁分行《综合授信合同》主要内容:鸿生源股份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桂林银行南宁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的授信,此次授信为前次授信的展期,展期期限为六个月。

桂林银行南宁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司及鸿生源科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公证费、律师费等)。

五、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将同时与反担保人签署反担保协议。反担保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反担保人以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方式,为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

2、若鸿生源股份未能及时向债权人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 在公司代鸿生源股份向债权人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及损失等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反担保人应无条件向公司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

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及损失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公司的欠款。如公司向债权人清偿为分期进行的,则反担保人应在每期款项支付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当期清偿款项。

六、董事会意见

鸿生源股份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为其银行授信提供全额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运营的需要。本次申请的银行贷款将用于满足其在建工程项目及承揽工程项目建设的流动资金需求,支持其业务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鸿生源股份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资产负债率不高,具备一定的偿还能力。同时公司原控股股东孙忠义先生为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鸿生源科技、鸿生源股份为孙忠义先生上述反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鸿生源股份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被担保公司3.86%的股权,因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较小,无法对公司经营决策产生重要影响,故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该项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参股公司顺利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及承揽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本次担保有利于参股公司顺利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及承揽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原控股股东孙忠义先生为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鸿生源科技、鸿生源股份为孙忠义先生上述反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此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担保给公司带来的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副总经理欧顺明先生担任鸿生源股份的董事,是上市公司为了在鸿生源股份董事会发挥重大影响的正常安排,不存在因关联方关系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度为107,60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59,272.01万元。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为原授信展期,不会增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故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总额度仍为107,600万元(其中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64,900万元、为参股公司担保额度为12,700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19年12月31日)的36.2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9年12月31日)的81.03%。除前述为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其他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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