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年9月1日下午13:00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6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世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申请授信总敞口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2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增值业务合作协议履约保函等业务。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