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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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 修改日期: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 修改原因:为解决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照上述通知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
3. 修改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4. 修改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编制2019年度三季度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公司调整了合并财务报表列报,主要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9-049
1. 资产负债表:
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
2. 利润表:
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修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