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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浩源: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06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云峰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提议人张云峰系公司董事长,张云峰先生于2020年11月4日,向公司提议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张云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方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具体方案如下:

(一) 提议回购股份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二) 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 提议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四) 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元/股(含),该回购价

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 提议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按回购金额下限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 6,0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按回购金额上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10,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六) 提议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三、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提议提交日,提议人张云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在回购期间尚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将密切关注张云峰先生的增减持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提议人将依法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五、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张云峰先生提议后,对提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相关回购方案。公司已于2020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1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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