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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浩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 年 9 月召开股东大会,经投票表决,我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2021 年的工作中,本人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以通讯方式出席。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在董事会会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可行性建议,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我对报告期内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各次会议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及时间

会议名称及时间审议议案数量投票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1月5日)2个全部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4月27日)12个全部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4月29日)1个全部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8月25日)6个全部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10月27日)1个全部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11月11日)3个全部同意

2.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分别是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3 次临时度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2021 年独立董事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的同时,就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发生的重要事项共发表了12 次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发表了 2 次事前认可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具体内容包括:

1. 在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所审议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关于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 在2021年8月4日,独立董事就公司高管辞职原因进行了核查,并对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以及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发表了独立意见。

3. 在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在 2021 年上半年度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上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

4. 在2021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源晗与关联方杭州特盈签订富氧烧成系统 EPC 合同暨关联交易》及《关于控股孙公司遂宁源晗向关联方杭州特盈采购制氮空分 设备暨关联交易》议案我们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我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中任主任,在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任委员。

报告期内,我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的会议,就公司聘任及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提出了建议。在战略委员会的会议上,我交流了公司经营发展,企业转型的观点,我还对完善公司高管的考核、经营目标的制定、薪酬制度的执行等事宜进行了解,切实履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现场调研情况

报告期内,累计在公司履职时间为10天,多次与公司所在的地方政府寻求

解决大股东占用资金的途径和办法,我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等工作情况,与相关董事以及经理层就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调整、公司内部控制、流程管理等事项展开细致交流,并在董事会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者的权益。

2. 本人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积极配合证监局和交易所完成调查问卷,我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不受侵害。

六、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暂无建议。

2. 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吉富星

电子邮箱:fuxingji@163.com

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2022年我们将继续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学习好新颁布的《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吉富星

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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