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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材料: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6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6-116
                                     2016 年 10 月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金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顾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129,542,224.98     1,626,250,741.75                                       30.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489,803,491.32     1,183,051,843.22                                       25.93%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44,759,530.38                96.58%      1,345,684,584.85                 108.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4,057,838.68                494.80%      316,662,663.26                  531.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22,312,874.56                494.18%      313,664,529.60                  498.89%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91,224,871.60                  116.9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               129.41%                  0.99                135.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               129.41%                  0.99                135.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77%                266.92%                23.79%                309.47%
                                                                                                                      单位:元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项目                                                                        说明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33,850.8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3,449,881.78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284,988.07
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53,041.94
减:所得税影响额                                                                          538,001.4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7,925.86
合计                                                                                     2,998,133.6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0,858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徐金富                         境内自然人       41.45%     134,866,328     134,505,340 质押               1,470,000
                               境内非国有
万向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14%      19,970,000
                               法人
林飞                           境内自然人        2.27%       7,384,570        7,384,570
徐金林                         境内自然人        2.16%       7,041,820        7,041,820
李兴华                         境内自然人        1.99%       6,476,070        4,992,052
吴镇南                         境内自然人        1.90%       6,180,500                0 质押              4,500,000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中融
国际信托-中融-融晖 17 号单一 其他              1.72%       5,592,855        5,592,855
资金信托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33%       4,314,750
吴歌军                         境内自然人        0.76%       2,471,433        2,471,433
张利萍                         境内自然人        0.74%       2,415,251        1,856,438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万向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9,9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970,000
吴镇南                                                       6,180,500 人民币普通股                       6,180,5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314,750 人民币普通股                       4,314,750
胡玉水                                                       2,066,322 人民币普通股                       2,066,322
胡金粦                                                       2,010,926 人民币普通股                       2,010,926
李兴华                                                       1,484,018 人民币普通股                       1,484,018
胡秀凤                                                       1,264,563 人民币普通股                       1,264,56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盛电                                 1,199,837 人民币普通股                       1,199,837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子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                                1,043,435 人民币普通股                     1,043,435
投资基金
何秀香                                                        922,032 人民币普通股                      922,03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1.徐金林为徐金富的弟弟;2.林飞为徐金富配偶之妹的配偶。此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
说明                           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中,股东胡玉水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788,436 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77,886 股,合计持股 2,066,322 股。股东胡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金粦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010,926 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合计持股 2,010,926 股。股东胡秀凤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264,563 股,普通
                               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合计持股 1,264,563 股。股东何秀香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
                               有公司股份 638,945 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83,087 股,合计持股 922,032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减少31.43%,主要原因为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及对江西艾德的投资。
2、应收票据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78.67%,主要原因为锂离子电池材料销售大幅增长,且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客户以票据
结算为主。
3、应收账款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92.16%,主要原因为销售收入的增长带来的应收账款的增长。
4、其他应收款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239.68%,主要原因为公司对江西艾德的第二次增资款项暂未满足长期股权投资的确
认条件。
5、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26.66%,主要原因为对江西艾德首次投资及确认了对容汇锂业的投资收益。
6、在建工程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90.69%,主要原因为子公司九江天赐、九江天祺、天津天赐的固定资产投资。
7、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487.64%,主要原因为预付购固定资产款项增加。
8、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35.85%,主要原因为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
9、短期借款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44.08%,主要原因为未到期的银行贷款及票据贴现增加。
10、应付票据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41.26%,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增长,开出票据增加。
11、应付账款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52.40%,主要原因为产量增加,导致采购原辅料增加。
12、预收款项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246.09%,主要原因为客户预付货款增加。
1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39.68%,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14、应交税费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26.63%,主要原因为销售收入及利润的增长,导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加。
15、递延收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65.39%,主要原因为与项目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
16、股本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50.27%,主要原因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108.51%,主要原因为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实现销量和销售额同比大幅增长以
及个人护理品材料业务稳定增长。
2、营业成本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74.96%,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增长带来的营业成本增加。
3、营业税金及附加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180.94%,主要原因为销售额同比增长,缴纳增值税增加。
4、销售费用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43.60%,主要原因为销售规模扩大,与销售相关的运费、销售人员工资及福利
费相应增加。
5、管理费用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57.96%,主要原因为研发费用、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同比增加。
6、财务费用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53.23%,主要原因为平均贷款额及利率下降导致利息支出减少。
7、资产减值损失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144.50%,主要原因为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
8、投资收益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3658.28%,主要原因为确认了对容汇锂业的投资收益。
9、营业外收入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227.85%,主要原因为政府补助增加。
10、营业外支出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35.72%,主要原因为事故损失的减少。
11、所得税费用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618.23%,主要原因为利润增长导致所得税费用的增加。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116.93%,主要原因为销售增长,回款增加。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到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减少79.98%,主要原因为银行借款和还款次数减少以及吸收投
资的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
公司于2016年9月8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960号)(以下简称“反
馈意见”)。公司与有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补充调查和核实,并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9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说明》。
2、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2016年8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事项并经公司2016年9月8日召开
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36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17,200股,同时因7名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8,3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9月30日解锁上市流通。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目前已向不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
款,待完成验资等相关手续后办理回购注销。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8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编号:2016-089)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16-090)。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详见公司 2016 年 9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2016 年 09 月 27 日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项的进展
                                                                 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说明》。
                                                                 详见公司 2016 年 8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
(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锁及回购           2016 年 08 月 23 日
                                                                 告》(编号:2016-089)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注销相关事项
                                                                 股票的公告》(编号:2016-090)。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无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无
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                   关于公司 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公司 2013 年 12 2014 年 1 截至季报
                公司
或再融资时所                   上市后三 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月 18 日           月 23 日至 公告日,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作承诺                         年内稳定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               2017 年 1 未触发承
                               股价的承 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公               月 22 日     诺履行条
                               诺       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                            件。
                                        法》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
                                        可的其他方式。使用的资金金额为上市之日起
                                        每十二个月内使用不少于 4,000 万元。同时保
                                        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
                                        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
                                        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公司
                                        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
                                        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承诺人
                                        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
                                        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
                                        定措施:①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
                                        足时,承诺人将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
                                        价。承诺人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
                                        就后三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包括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
                                        在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
                               关于公司 定披露本人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承诺                            截至季报
                                                                                               2014 年 1
                               上市后三 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承诺人                            公告日,
                                                                                    2013 年 12 月 23 日至
             徐金富            年内稳定 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②                            未触发承
                                                                                    月 18 日   2017 年 1
                               股价的承 承诺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                            诺履行条
                                                                                               月 22 日
                               诺       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③承诺人用于股                            件。
                                        份增持的资金为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不少
                                        于 2,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包括但
                                        不限于自有资金、质押股票贷款等方式。④如
                                        公司在上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触发后
                                        启动了股价稳定措施,承诺人可选择与公司同
                                        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在公司措施实施完毕
                                        (以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其股票收
                                        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时再行启动上述措施。⑤若实施上述股份
                                        回购措施可能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
                                        条件,为维护上市公司地位不受影响,承诺人
                                        将利用其董事长及控股股东的身份,促成公司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董事会、股东大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视情况采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
                                          使公司股本总额达到 4 亿股以上,并在该等董
                                          事会、股东大会相关议案上投赞成票。在启动
                                          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其未按照
                                          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承诺人未履行
                                          上述承诺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
                                          公司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同时承诺人持有
                                          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
                                          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
                                          止。
                                          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
                                          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
                                          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
                                          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
                                          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其
                                          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
                                          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稳
                                          定措施:(1)当公司出现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
                                          施的情形时,其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
                                          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应按照
                               关于公司                                                                    截至季报
                                          相关规定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            2014 年 1
                               上市后三                                                                    公告日,
             公司全体董事、               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其 2013 年 12 月 23 日至
                               年内稳定                                                                    未触发承
             高管                         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月 18 日     2017 年 1
                               股价的承                                                                    诺履行条
                                          其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            月 22 日
                               诺                                                                          件。
                                          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3)其将在上市之日起每十二
                                          个月内使用不少于其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
                                          酬(或津贴)累计额的 50%稳定股价。(4)独
                                          立董事在实施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时,应以实施
                                          股价稳定措施后其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所规定和要求的独立性为
                                          前提。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
                                          如其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
                                          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其未采取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其将在前述事项
                                          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
                                          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
                                          有)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内容的规定
                                          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的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的程序。公司承诺按市场价格进行回购,
                                          如因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导致公司启
                               关于招股 动股份回购措施时公司股票已停牌,则回购价
                               说明书有 格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平均交易价                               截至季报
                               虚假记     格。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                           公告日,
                                                                                         2013 年 12
             公司              载、误导 购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如公司                      长期   未触发承
                                                                                         月 18 日
                               性陈述或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诺履行条
                               者重大遗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件。
                               漏的承诺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
                                          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
                                          后,本着简化程序、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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