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会议所有议案认真审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0年度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8 | 8 | 0 | 0 | 0 |
2020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亲自出席了2次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0年5月1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0年7月6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0年8月1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事业部部门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对应标准系数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0年10月2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
2020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对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门层面及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对应标准系数事项进行了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对公司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审计部工作报告及计划、计提减值准备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指导。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进行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并现场参观了公司九江基地生产线,听取了公司经营层对九江基地生产经营情况及项目建设进度的汇报。除此之外,本人还积极通过电话、邮件及微信等通讯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随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工作履职情况
及时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2020年度报告编制的履职情况
在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的汇报说明,仔细阅读了公司年报工作相关材料,并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公司2020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沟通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履行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0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除自主学习外,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提高履职能力。
七、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报告人(签字):
南俊民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