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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材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拆解回收项目是否属于两高项目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拆解回收项

目是否属于“两高”项目的核查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赐材料”、“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天赐材料年产3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拆解回收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投资项目”)是否属于“两高”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

(一)本次投资项目及产品概述

项目名称拟实施主体主要产品
年产3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拆解回收项目福鼎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电解液 铁锂混合料 铜粒 铝粒

(二)相关产品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本次投资项目相关产品分类及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对照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产品类别《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对照是否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电解液锂离子电池电解液
铁锂混合料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铜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铝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因此,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本次投资项目不涉及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行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以及《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2016年第50号)等规范性文件,全国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本次投资项目不涉及上述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行业。

二、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不属于“高排放”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一)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不属于“高排放”项目

根据《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统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609号):福建省制定的《福建省冶金行业“十四五”节能降碳实施方案》《福建省建材行业“十四五”节能降碳实施方案》《福建省石化化工行业“十四五”节能降碳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未完成能耗“双控”指标地区高耗能行业项目缓批限批的实施意见》(闽工信法规〔2020〕120号:缓批限批项目主要针对六大高耗能行业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具体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但不包括已完成产能置换的项目。

经初步测算,本项目年综合能耗消费量(tce)约4000(当量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约0.09tce/万元,低于当地单位GDP能耗;因此,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不属于“高排放”项目。

(二)本次投资项目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于2021年11月2日公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此名录共收录了932种“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本项目主产品电解液、铁锂混合料、铜粒和铝粒,不属于高污染类产物。根据公司自查,本次投资项目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三、本次投资项目备案、批复等审批进展及后续安排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投资项目实施前需履行项目备案、节能审查及环境影响审查等相关备案审查手续。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备案节能审查环评批复
年产3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拆解回收项目未取得未取得未取得

公司后续将积极跟进办理上述项目所涉及的备案、节能审查及环境影响审查等手续。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本次投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次投资项目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本次投资项目尚未建成,保荐机构将持续督促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应标准,在地方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办理项目所涉及的备案、节能审查及环境影响审查等手续,依法依规进行投资项目的建设、生

产和管理。(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和10万吨铁锂电池拆解回收项目是否属于“两高”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高宏宇 胡剑飞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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