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039
2015 年 04 月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双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管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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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21,662,274.72 249,072,477.43 29.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6,214,582.80 -50,967,702.72 -29.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6,813,216.46 -53,193,375.49 -25.60%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1,882,016.72 -81,995,150.17 24.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3 -0.41 -29.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3 -0.41 -29.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38% -9.38% 1.9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601,363,633.75 1,661,933,941.42 -3.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63,556,828.46 929,771,411.26 -7.1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9,213.0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9,669.42 营改增补助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98,177.26
合计 598,633.6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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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092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东易天正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64.80% 80,899,357 80,899,357
资有限公司
李雪虹 境内自然人 2.81% 3,509,657
杨劲 境内自然人 2.47% 3,080,000 3,080,000
陈辉 境内自然人 2.47% 3,080,000 3,08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5% 2,307,120
一七组合
李永红 境外自然人 1.44% 1,800,000 1,800,000
汇添富基金-建
设银行-中国人
寿-中国人寿委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9% 1,613,212
托汇添富基金公
司股票型组合
中国工商银行-
汇添富美丽 30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6% 1,200,000
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
诺安股票证券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5% 1,190,536
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诺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1% 1,007,040
安新经济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李雪虹 3,509,65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 2,30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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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添富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
寿-中国人寿委托汇添富基金公 1,613,212
司股票型组合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美丽 30 股
1,200,000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
1,190,536
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
1,007,040
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汇
1,000,000
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优势精选
852,30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招商核心价值混
800,000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何岸林 792,77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股东陈辉先生与股东杨劲女士为夫妻关系,两人各持有东易天正 50%股份,为一致行动
说明 人关系。
股东李雪虹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3,509,657 股;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股东何岸林通过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734,675,其本人通过普通账户及信用账户合计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持有公司股份 792,775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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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下降64.94%,主要是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2、应收利息:期末较期初增长2268.76%,主要是本期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利息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126.96%,主要是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长32.38%,主要是本期家居建材创意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增长所致:
5、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下降69.33%,主要是上年4季度利润较高,本期缴纳所得税额度较高所致;
6、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2.13%,主要是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7、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7.50%,主要是工资薪金、房租物业等费用增长所致;
8、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74.72%,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下降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289.99%,主要是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收回,根据应收账款余额变动计提坏账准备
下降所致;
10、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59.98%,主要是收到政府补助下降所致;
11、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13.78%,主要是预计负债相关事项变动所致;
12、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76.35%,主要是上年同期支付以前年度计提绩效工资,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所致;
1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1.01%,主要是本期家装业务产值增长,收到工程预收款增长
所致;
14、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7.40%,主要是公司信用保证金、保函变动所致;
15、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00%,主要是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在本期到期收回投资所致;
1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92.56%,主要是本期家居建材创意中心建
设项目投入增长所致;
17、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00%,主要是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18、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 公司实际控制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2013 年 12 月 2014 年 2 严格遵守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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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承诺 人陈辉、杨劲夫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07 日 月 19 日 承诺
妇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2017 年 2
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月 19 日
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
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实际控制人个人直接持有的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生职务变
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 2014 年 2
控股股东东易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2013 年 12 月 月 19 日 严格遵守该
天正 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 07 日 -2017 年 2 承诺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月 19 日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2014 年 2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2013 年 12 月 月 19 日 严格遵守该
和泰投资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07 日 -2017 年 2 承诺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月 19 日
自然人股东除
陈辉、杨劲夫妇
外,包括徐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2014 年 2
安、张平、孙海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2013 年 12 月 月 19 日 严格遵守该
龙、李永红、杨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07 日 -2017 年 2 承诺
增福、郑顺利、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月 19 日
李双侠、刘勇、
孙大伟等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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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自然人
公司董事、高级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
管理人员,徐建 2014 年 2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
安、张平、孙海 2013 年 12 月 月 19 日 严格遵守该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龙、李双侠、刘 07 日 -2017 年 2 承诺
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持
勇、孙大伟、王 月 19 日
有
云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014 年 2
公司监事,李永 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持
2013 年 12 月 月 19 日 严格遵守该
红、杨增福、郑 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07 日 -2017 年 2 承诺
顺利 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月 19 日
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本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
每股净资产时:连续二十个交易日
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定期报告
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于两个交易
日内作提示公告,七个交易日内公
告股价稳定措施,按公告内容启动
股价稳定措施。(2)具体的股价稳
定措施:本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股
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推出
以下股价稳定措施中的一项或多
项: ①、公司将以 2,000 万元自
东易日盛、公司 2014 年 2
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②、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 2013 年 12 月 月 19 日 严格遵守该
控股股东北京东易天正投资有限
股股东、董事、 07 日 -2017 年 2 承诺
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陈辉、杨劲夫妇
高级管理人员 月 19 日
将以 2,000 万元(三方合计)增
持公司股票; ③、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将分别各自以上一年
度年薪的 20%资金增持公司股
票; ④、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限半年。 公
司将严格按照交易所和证监会要
求实施上述措施,将根据证监会和
交易所规定、引要求及时进行公
告。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易天正
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启动股价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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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措施时应提前告知公司具体实
施方案以便公告。
1、公司的相关承诺:(1)启动股
份回购措施的程序当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应
该在得知该事实的次一交易日公
告,并将依法回购公司股份。公司
董事会在公告后的七个交易日内
制定股份回购预案并公告,按证监
会、交易所的规定和预案启动股份
回购措施。(2)回购价格:公司以
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不
东易日盛和控
低于公告回购报告书前三十个交 2013 年 12 月 严格遵守该
股股东东易天 长期有效
易日股票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 07 日 承诺
正
值。 2、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如
果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
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东易天正将同意发行人
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并且东易天正将购回其已转让
的原限售股份。东易天正以要约方
式购回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
购回价格不低于公告相关文件前
三十个交易日股票加权平均价的
算术平均值。
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
控股股东东易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
天正、实际控制
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 2013 年 12 月 严格遵守该
人陈辉、杨劲夫 长期有效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24 日 承诺
妇、董事、监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
高级管理人员
体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无减持意向;如超过上述期限
2014 年 2
其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将依法
2013 年 12 月 月 19 日 严格遵守该
东易天正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07 日 -2019 年 2 承诺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月 19 日
定办理。 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
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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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
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
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
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
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为督促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严格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发行人
制定了以下承诺履行约束措施:
(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
主体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公司应
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
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上述事
实确认的时间指下述时间的较早
者(以下同): ①证监会、交易所
等监管机构认定时; ②保荐机构
认定时; ③独立董事认定时; ④
监事会认定时; ⑤公司关键管理
人员知道或应当知道时。 (2)公
司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公司应在
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
控股股东、实际 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公司法定
控制人、董事、 代表人将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2013 年 12 月 严格遵守该
长期有效
监事及高级管 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道歉。(3)24 日 承诺
理人员 若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上述公开
承诺,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
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
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将在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
解释并向投资者道歉。在当年公司
向股东分红时,控股股东自愿将其
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
承诺的保证如果当年分红已经完
成,控股股东自愿将下一年分红所
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承诺的
保证。 (4)公司控股股东若在股
份锁定期届满之前,未履行上述公
开承诺,在遵守原有的股份锁定承
诺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自愿将
锁定期限延长至承诺得到重新履
行时。 (5)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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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将其作为股权激励对象,或调
整出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
的行权名单;视情节轻重,公司可
以对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采取扣减绩效薪酬、
降薪、降职、停职、撤职等处罚措
施。 (6)上市公司将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
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
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7)对于公
司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也将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
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
价稳定预案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
求。 (8)如果公司、公司控股股
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
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受到监管机构
的立案调查,或受相关处罚;公司
将积极协助和配合监管机构的调
查,或协助执行相关处罚。
在其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
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
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
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
控股股东东易
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 承诺人为公
天正、公司实际 2011 年 02 月 严格遵守该
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并保 司控股股东
控制人陈辉、杨 18 日 承诺
证该承诺在股份公司于国内证券 期间
劲夫妇
交易所上市且其为股份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如有任何违反该承诺的事项发生,
将承担因此给股份公司造成的一
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如股份公司因职工社保及住房公
积金缴纳事宜而受到主管部门追
控股股东东易 缴、处罚从而给股份公司造成损失
天正、公司实际 或其他不利影响的,承诺人承诺负 2011 年 02 月 严格遵守该
长期有效
控制人陈辉、杨 责以自有资金补足股份公司上述 18 日 承诺
劲夫妇 社保及住房公积金未缴纳金额,并
对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由此所受
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控股股东东易 若股份公司所租赁的房产(办公、2012 年 02 月 长期有效 严格遵守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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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正、公司实际 展位和厂房)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 24 日 承诺
控制人陈辉、杨 要求被拆除或拆迁,或租赁合同被
劲夫妇 认定无效或者出现任何纠纷,给股
份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
于:拆除、搬迁的成本与费用等直
接损失,拆除、搬迁期间因此造成
的经营损失,被有权部门罚款或者
被有关当事人追索而支付的赔偿
等),本公司/本人将在毋需股份公
司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向股份
公司承担上述损失的连带赔偿责
任,以保证股份公司不因房屋租赁
瑕疵而遭受经济损失。
承诺人承诺依据规范并减少关联
交易的原则,确定今后关联交易是
否有必要发生,对于确有必要存在
的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价格按照
控股股东东易 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并签
天正、公司实际 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确保股份公 2011 年 02 月 严格遵守该
长期有效
控制人陈辉、杨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侵害。承诺 18 日 承诺
劲夫妇 人承诺严格遵守股份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股份公司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关联交
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
序。
公司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1)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 (2)公司利润分配的
形式、比例、期间: ①可以采取
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股利。 ②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
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
2013 年 12 月 严格遵守该
东易日盛 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 长期有效
07 日 承诺
金、盈余公积金后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
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
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③公司利
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的范围,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
分配利润的 30%。(3)若公司营
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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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
满足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
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4)公司董
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